前檢察官林俊佑護女私審幼童 法院判處拘役40日

前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因懷疑4歲女兒在幼兒園遭同學霸凌,便利用職務之便,於去年6月率2名員警,赴女兒就讀的幼兒園,訊問幼兒園的小朋友,荒謬的行徑讓林俊佑遭監察院彈劾並移送職務法庭懲處免職,花蓮地院今日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俊佑於去年懷疑女兒在幼兒園,遭到另一名同學欺負,並質疑園方未妥善處理,於去年6月21日及28日便衝動的帶著2名員警至幼兒園,直接進入2樓教室,對女兒的同班同學一一審問,更恐嚇黃姓園長交出教室監視器畫面,並出言威脅。

法官表示林俊佑身為檢察官,應要保障人權、維護社會秩序的義務,但其魯莽的行為,已影響到大家對司法的信任度,且根據幼兒園的監視器畫面,已證據確鑿,且事後林俊佑始終認為自己並沒有錯,態度不佳,最後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