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壹傳媒評論為「離譜法官」 法官求償勝訴

法官蔡嘉裕因不滿被壹傳媒說是離譜法官而提告,一審敗訴,但二審法官認為報導任意連結非事實且不當評論,今(28)天改判壹傳媒、記者及主任須賠償35萬元、道歉,並刪除該網路報導。全案可上訴。

此案源於102年台中市一名廖姓男子告3名女兒恐嚇及公然侮辱罪,全案在103年無罪定讞。104年壹傳媒在壹週刊網站報導「入贅老父遭兒女逼產差點吃誣告官司」,壹週刊雜誌也有標題為「恐嚇推人判無罪」的報導,指一審法官判決離譜、罕見、最扯等字詞,並評論當時台中地院法官蔡嘉裕是「離譜法官」。

蔡嘉裕不滿報導,捏造3名女兒在偵查中坦承犯行的事實,評論判決離譜、大逆轉,還說他主動分案調查廖父誣告,評論他罕見離譜,認為報導內容未經合理查證,求償新台幣50萬元,永久刪除網路報導並刊登道歉啟事。

一審士林地院判蔡嘉裕敗訴,案經上訴,高院法官認為,記者只取廖父一方說詞,未向廖的3名女兒查證,報導不平衡。

合議庭認為,報導的評論讓讀者產生對蔡嘉裕的多種負面觀感,任意結合非事實的事實而不當評論,已侵害蔡嘉裕名譽。判撰稿記者、審稿的主任及壹傳媒應負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35萬元,刊登道歉聲明、永久刪除網路報導與電磁紀錄,全案可上訴。【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