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日報都更市值80億元 國產署勝訴原價3.7億元買回

國語日報102年向國有財產署購買一筆土地,預定改建為教育大樓,估計都更市值上看80億元;但期限屆滿仍未完成興建,國產署以不符當初購地計畫書為由,要求以原價3.7億元買回土地,卻遭國語日報拒絕,因此提起民事訴訟,台北地方法院25日判決國產署勝訴,全案可上訴。

2015年國語日報與聖得富建設公司簽署合建契約,並依照都市更新的程序進行改建,但卻未在合約所規定4年內完工,國產署認為國語日報違反當初購地計畫書之內容,因而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予原價購回土地。

國產署律師表示,依雙方契約規定,國語日報必須在4年內完成改建,卻中途與建設公司簽都更契約,導致無法如期完工,喪失原先公益目的。依原契約規定,國語日報未於4年內完成改建,就需返還土地,但不代表未來不能再次申購。

國語日報律師主張,國語日報取得土地確實以公益為目的,且經過教育部審認,只要國語日報按購地計畫進行相關程序,就已符合使用規範。此外,在文林苑事件後,大法官作出釋字第709號解釋,導致都更辦理程序既繁瑣又複雜,而國產署也有參與都更程序,應該完全了解狀況,因此不可全歸責於國語日報。【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