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醫美不實廣告 三年裁罰2224萬元 居全國之冠

台北市府衛生局表示,近3年(2016年~2018年)裁處醫美診所機構誇大醫療廣告在網路流竄最多,以特價優惠招攬醫療業務的醫療廣告共326件,裁罰金額2224萬元,居全國之冠

北市衛生局呼籲民眾選擇美容醫學療程時,「美」是主觀的認知標準事前多想、多問、多看,不要被天花亂墜的廣告、祖傳祕方和哄騙「買多送多」甚至預付費用之後,對療程效果不滿意,卻無法退錢或根本做不完療程,進而衍生不少醫療糾紛。

注意「六要三不」原則,詳閱衛生福利部公告的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並保留收據等相關事證,以避免醫療糾紛之發生並保障自身權益。

「六要」:
(一)要檢視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二)要檢視醫師執業執照
(三)要充分與醫師溝通想要改善的部位
(四)要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療程及確實瞭解療程效果
(五)要詳閱衛生福利部公告的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
(六)要要求開立收據。

「三不」:
(一)不要相信「全國第一」、「全球獨創」誇大用語
(二)不要參加贈品、折扣、團購等不當招攬活動
(三)不要預付訂金,預購療程。

北市衛生局指出,公司行號並非醫療機構,不能廣告醫療業務,亦不得販售醫療券,其中違反醫療法第86條的案件最大宗,平均約占52~65%,依醫療法可裁處5~25萬元,醫療機構內的醫療服務,並非商品購買之消費行為;民眾若有美容醫學服務方面的需求,應到合法的醫療機構,接受醫師的診察與後續醫療處置,繳費後應領取醫療收據。【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