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請假新制 請假單位改以小時計

公務員請假新制將從下週一(19日)開始實施,公務人員未來每年事假由5天增為7天,休假、婚假及喪假計算單位由半日計改以小時計。

考試院今(16)日會同行政院共同發布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0條、第19條修正案,將事假增為7天,休假、婚假及喪假計算單位改以小時計。此次修法調整原因,是為切合休假核給意旨係為慰勞公務人員之工作辛勞、增進休假運用的彈性,兼顧事假與家庭照顧假規定的衡平性、婚假與喪假運用的彈性。新制將自公布後第三日開始實施,但18日週日為公務員休假日,故於19日起適用新規定。

考試院今年7月通過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草案」中第3條第1項第6款,關於調整祖父母喪假日數及喪假請畢期限的例外規定,因行政院對此持保留態度,經考試院日前舉行全院審查會審查後,決議與行政院先發布施行有共識部分,喪假調整部分則待通盤檢討後再行修正。【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