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條例案聲請釋憲 大法官將開說明會

去年3月由監委仉桂美、劉德勳提案,認為《不當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案經全體監委同意後,向大法官聲請統一解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22日創下首例,將於7月10日下午在憲法法庭召開說明會,決定是否受理聲請釋憲。

監察院認為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有違憲疑義,該例於民國105年8月10日公布施行後,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違反「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限制。監院調查後認為「採用違法手段追求正義,正義不會因而實現」,且監院的糾正或彈劾權也無法解決問題,因此對不當黨產條例提出釋憲。

對此,司法院大法官則表示,此案有二大爭議點,首先,監察院釋憲聲請是行使何種職權,又如何適用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之規定?聲請受理與否對憲法權力分立之運作有何意涵?因此決定當天由15名大法官在憲法法庭共同開庭討論;聲請人監察院須派代表參加,而黨產會的主管單位行政院,也須以關係機關身分到庭。

這次憲法法庭說明會,時間訂於7月10日下午2時30分至5時,除了聲請人監察院代表參加,黨產會的主管單位行政院也須以關係機關身分到庭外,同時也開放旁聽席位共64席,其中民眾32席、記者32席,大法官將在說明會後決定是否受理此案。【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