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牛油求償案遭判敗訴 消基會將再上訴

2014年全台爆發黑心油的事件,重創台灣美食王國的形象,並造成全民食安陰影,消基會為此對頂新牛油案提告求償新台幣3200多萬元,28日台北地方法院判消基會敗訴,認定包含頂新在內的7間公司均無須負賠償責任,並駁回消基會全部求償;為此,消基會委任律師徐則鈺表示,對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結果確表意外,俟收到判決書後會再提起上訴,為消費者爭取權利。

在油品問題爆發後,消基會為285位消費者向法院提起團體訴訟,就「頂新牛油」訴請「頂新製油」以及其相關下游曾使用頂新油品的「王品」、「統一」、「味丹」、「味全」、「新玉園」、「聯夏」等7家食品提起連帶民事的求償,索賠金額逾新台幣3200萬元,且於起訴狀內加註時任頂新董事長的魏應充需負連帶責任,台北地方法院於28日審結,法官判決消基會敗訴。全案可上訴。

本案法官判決消基會敗訴的理由,主要認為本案並無證據可認定越南大幸福公司售予頂新製油公司的食用級原料牛油,不是取自健康無病的動物屠體,或飼養、屠宰、保存、萃取、運送的過程,不符越南當地以食品原料輸出之規定或不符輸入我國的衛生標準,在頂新製油公司以正常物理精煉程序加工到符合CNS國家標準後,仍不能供人食用,並不能認為頂新製油公司或魏應充,有違反消保法,及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消費者之權利,違反食安法故意以違背善良風俗的方法損害於他人的行為。此外,本案亦無證據可證明上述等7家食品公司於生產製造摻有不能供人食用油脂的產品,致生損害消費者,故法官認定本件求償並無依據,判決駁回。

消基會委任律師徐則鈺表示,對於本案的結果確實感到意外,係因這與數月前對正義公司判決部分不一樣,正義公司判賠的金額雖不多,判賠金額為新台幣45萬元,現在判決完全不需賠償,俟收到判決書後將會再向法院提起上訴,以爭取消費者權利,其詳細理由將會再評估。【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