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建物重建 北市元月起受理補助費用

政府推動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台北市今(19)日在市政會議通過「臺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辦法」,未來將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組成評估結果異議鑑定小組﹅審核重建計畫,以及辦理容積獎勵保證金之收繳與返還作業等配套措施協助重建。該辦法近日將令頒發布。

都發局建管處處長陳煌城表示,本市屋齡達30年以上老舊建築物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如果經判定耐震能力不足且未裝設電梯或改善不具效益者,可以附上重建計畫、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100%同意書後向建管處申請重建,並可申請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及重建計畫費用。

未來,老舊建築物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重建,容積獎勵最高為基準容積的1.3倍,或原建築容積的1.15倍;另在條例施行3年內申請者,可額外給予基準容積10%獎勵。

此外,內政部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老屋重建若配合申請耐震設計標章、綠建築標章、智慧建築標章、無障礙住宅標章、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或無障礙環境性能評估者,隨各項標章或評估的等級不同,可分別獲得2%至10%不等的容積獎勵。【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