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聯合國人權日——保障人權政府天職  平反冤案贏得民心

台灣曾是亞洲四小龍,亞洲第一個民主國家,如今卻面臨外資卻步、人才外流的困境。政府推動兩公約已經八年了,攸關納稅者權利的納保法年底也即將上路,政府一直強調繼續努力完成追求落實百分之百人權的目標,持續為轉型正義而奮鬥,然台灣未來真的可成為亞洲最具指標的人權國家嗎?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共12個組織合辦的「以太極門案件體檢兩公約、納保法及賦稅人權之具體落實」國際論壇,特別選在聯合國人權日(12月10日)登場,大會一開始播放聯合國人權日的紀念影片,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發表的致辭表示,《世界人權宣言》規定,各國政府必須承擔責任,確保人民可以享受不可剝奪的權利和自由;並強調「人權是世界人民的護身法寶」。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瑞內瓦德羅(Rene Wadlow)博士,以及研究太極門案近兩年的美國天普大學法學教授暨知名人權律師Kenneth Jacobsen,分別剖析太極門案,有許多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及侵害人權的地方,並呼籲盡快解決此案,對已經簽屬兩公約的台灣在世界各地的形象才會真正有幫助。

延宕21年,歷經六任總統、三次政黨輪替仍未獲得最終解決的太極門稅務冤案,成為探討的國家暴力迫害人權的指標案件,今年也更用來檢驗兩公約、納保法及賦稅人權。聚集學者專家共同研討,為台灣人權把脈,期待政府落實法稅真正改革。

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表示,今天的論壇不是為太極門個案,真正是全球性的人權議題,任何人在課稅上應獲得公平對待。21世紀追求2V:Vision、Value,願景與價值,並追求人性尊嚴的價值,任何租稅處理方式要程序與實體兼顧;程序有瑕疵,就不合法。

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律師談到,太極門師徒受害,卻能以菩薩的心情,擴大為台灣人民爭取賦稅人權。當今迫害已經變成常態,大家碰到當作倒楣「塗牛屎」。稅捐人員將法律過度解釋,所謂「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常因事實認定造成納稅者負擔不該負擔的。他坦言去年通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令人失望。過去復查要先繳一半稅款,大法官釋字224號判違憲,但現在退到訴願階段要先繳一半,難道這就不違憲嗎?但是納保法卻沒有討論到這點。另外談到稅務訴訟人民勝訴率只有6%,行政法院是駁回法院;像太極門贏了,又發回原機關另為適法處分,沒完沒了。

蘇煥智強調,稅務專庭要讓有人權的法官來救濟把關。然而,62位現任行政法院法官直接成為「稅務專業法官」,改革換湯不換藥;「納保官」居然由國稅局派任,等於「請鬼拿藥單」他呼籲納保官應由總統提名並須經國會同意、重新審查「稅務專業法官」資格並將法院變更處分後,撤銷稅單的年限由15年縮短為核課期間五年,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應該再修法,才能真正保障人民權益。

台灣稅法學會理事長葛克昌指出,納保法的靈魂是要落實憲法保障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等,貫徹正當法律程序,「這是一種觀念的改變,尤其法官。納保法明白規定正當法律程序,尤其是證據取得要依正當法律程序。」稅法要從本來的行政法思維模式轉變成憲法的基本人權模式,當公權力濫用時,人民可以用基本權來對抗國家,尤其是基本權的守門人——法官觀念應改變。

葛克昌呼籲法官的責任要弄清楚事實,不可再將稅單駁回給國稅局。稽徵機關是被告,哪有打完官司,法官還可以讓被告改一改稅單的道理?各國判決書都是討論納稅人的基本權有沒有受到侵害,我們還在討論稅收稽徵。

前立委羅淑蕾指出,太極門師徒21年來追求真相真理,令人佩服。到底敬師禮是贈與還是學費,當然是行為人來認定,不是國稅局。羅淑蕾表示,所有案件,當刑事判決對被告不利,稅務機關很高興,就直接引用;若對被告有利,稅務機關就不理,說稅法獨立,可以不依照刑事判決。稅捐機關太本位主義,官官相護。納保法精神如果能夠貫徹,就先解決太極門案件,法令執行重要是公務人員的心態,否則講太多公平正義也沒有用。

羅淑蕾認為太極門這樣大的團體都遇到這樣對待,一般平民百姓,只能躲在黑暗中哭泣。社會心態應該要改變,當人民受到冤屈,社會應該要鼓勵公務員多來幫助老百姓解決問題。太極門案也是一樣,總統、行政院長也知道是冤案,卻沒有一位公務員敢去簽。殺人案也有追訴期限,只有稅法遙遙無期,稅奴一輩子不得翻身。

仲裁人暨專利師陳逸南指出,太極門案應該很好解決,只要貫徹六個字「正當法律程序」。行政程序法規定應依調查結果認定事實,太極門案件經過調查,結果證明敬師禮不是學費,稅單應該直接依法撤銷。陳逸南認為太極門案可能與獎金有關,當初的獎金都分掉了。

法稅改革聯盟現場也邀請大家12月18、19日2天前往凱達格蘭大道參加「反財稅黑手 找回台灣的未來」活動,現場將有全台稅災戶現身說法,專家指出台灣稅制病灶,踢爆台灣財稅黑手黑箱。【記者 李英修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