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不只是義務!提升賦稅人權 大家一起來!

年底即將實施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讓台灣賦稅人權更進一步,然是否還有需要改進的地方?因應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即將到來,高雄市樂群國小與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法稅改革聯盟於11月15日下午2點合辦「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系列講座,退休國小老師李玉華與學校老師們分享賦稅案例,指出賦稅人權常被大家忽視,希望追求公平正義,提升賦稅人權,大家一起來!

李玉華以案例說明,萬一不幸發生火災,造成財物損失,哪些是受災戶應享的權益?日前法學教授曾建元投書媒體表示,他家裡失火,妻子受傷要坐輪椅,火災原因出在除濕機設計不良以致電線短路,造成熔毀自燃。他找到廠商雙方到法院和解,沒想到國稅局竟趁火打劫,拿理賠金來課稅及處罰20多萬元,曾建元舉財政部函釋證明損害賠償免納所得稅,就是因為家當付之一炬舉證困難才和解,而法院和解是具有法律效力,國稅局不但沒有站在受害者立場,還踰越法律判決。

另一個案例,公益律師黃文皇因協助國稅局處理一個遺產稅漏稅案件,並成為遺產管理人,孰料公親變事主,黃文皇竟然收到天價稅單要他支付當事人漏稅稅金加上一倍罰金,一共一億一千多萬元。弄得黃文皇難過失眠半年,還常想要跳樓,當時財政部次長張盛和還說,「不罰的話,我們怕他會跟繼承人勾串!」李玉華表示,連法學教授、律師都遭受這樣的對待,那一般的民眾要怎麼辦?

李玉華表示,有所得不是一定要繳稅,有分應稅所得及免稅所得,人民依法繳稅,稅捐機關也要依法課稅。樂群國小輔導主任謝慧華老師表示,感謝李老師分享稅改上面有缺陷的地方,透過實例的分享讓老師有深刻感覺,比理論更來的好用,也感謝法稅改革聯盟幫助大家做稅法上的監督。江欣蓉老師表示,平常不太注意稅的事情,今天聽了案例可以增廣見聞,知道有一些救濟管道,也會更關心賦稅問題。

過去一般人只重視納稅人的義務,卻常被忽視納稅人的權益,李玉華指出,漠視會帶來災難,愛因斯坦也說:「這世界不會被那些作惡多端的人毀滅,而是冷眼旁觀,選擇保持緘默的人。」她與現場老師們分享,賦稅人權應大家一起來捍衛,邀請大家到WPN世界民報網站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或法稅改革聯盟FB粉絲專業https://www.facebook.com/FFFTax/瀏覽。【記者 洪小琥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