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同性婚姻合法化  1日正式生效

受歐盟鄰近國家相繼通過同婚合法的風潮鼓舞,德國國會6月底通過民法修正案,賦予同性婚姻合法,並自10月1日起正式生效,德國許多戶政機關也加班替同性伴侶辦理結婚登記,慶祝歷史性的一刻。

早於2001年德國就通過「伴侶法」專法,承認同性伴侶得以在戶政單位登記,但仍與民法婚姻形式下可享受的權利義務不同,而為了落實平權及受到鄰近荷蘭、北歐、西班牙和法國影響,德國國會6月30日也以393票支持,226票反對,通過民法修正案,將婚姻的定義修正成「異性或同性兩人」結合,並賦予已婚的同性伴侶共同收養小孩的權利,並自10月1日起生效,成為全球第23個、歐洲第15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

德國司法部部長馬斯(Heiko Maas)也在推特上表達支持和欣慰之意,各地戶政機關也為此歷史性的日子加班,替同性伴侶辦理結婚登記。據報導,德國目前已登記的同性伴侶已達四萬多對,其中柏林有一萬對,而柏林市市長米勒(Michael Müller)也當天親自到場為第一對登記的同性新婚伴侶祝賀。【記者 胡雯婷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