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併購北銀疑圖利 呂秀蓮告發馬英九

針對2002年富邦集團併購北市府所擁有的台北銀行,前副總統呂秀蓮曾於今年6月,前總統馬英九卸任後,邀請多位市議員舉行記者會,共同告發時任市長馬英九,指控此一併購案有多處程序違法,馬市府涉嫌賤賣台北銀行,圖利富邦金控至少373億元。台北地檢署重啟調查後,於本月28日以告發人身分傳喚呂秀蓮出庭。

呂秀蓮在出庭前表示,馬市府時代,將北市銀沒有經過合法程序就給富邦金控併購,中間有嚴重的程序瑕疵,包含整個併購案進行的所有文件,是由當時財政局長李述德所簽署,而非北市府法定代表人馬英九,因此主張契約無效;北銀合併未召開股東大會決議,亦屬違法;此外,北市府將擁有的3545坪土地、2.7萬樓地板面積以極低的「原始購入價格」出售,明顯低估北銀資產;「股份轉換換股比例合理性分析意見書」及「股份轉換架構評估報告」,分別由致遠會計師事務所與致遠國際財務顧問公司辦理,但這2家公司屬夥伴關係,有球員兼裁判之嫌。其中,貶低北銀股票價格所致損失近新台幣300億元,呂強調要幫北市民爭回這一大筆錢。

對此,富邦金發表聲明表示,此案多年來因為政治因素屢受攻訐,詆毀富邦金商譽,深感痛心與遺憾。針對呂秀蓮等人所指的爭議均非事實,富邦金早已逐一回應。股份轉換契約的雙方當事人為台北銀行及富邦金,由當時北銀董事長林基源與富邦金董事長俞政代表簽署,李述德並未且無需簽署股份轉換契約。股份轉換契約是經雙方董事會及股東會通過,合法性並無疑義。北銀2002年採「公開招標」,富邦金以最高出價每股新台幣36元及最有利條件得標,過程公開透明,換股價格溢價約37%,上市公司的市值應已充分反映公司實際價值,北銀所有資產價值應已充分反映在當時的股價中,所謂「資產未重估,賤賣北銀」完全是謬誤之說。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則回應表示,本案歷年來經監察院、北檢與最高法院檢察署早已查得清楚透徹,歷經多次調查後認定無違法。馬英九絕對禁得起最嚴格檢驗。【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