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銀ATM盜領案 3外籍嫌犯判刑定讞

去年第一銀行ATM遭外籍犯罪集團盜領案,最高法院24日審結,維持高院二審判決,被告安德魯(Peregudovs Andrejs)被判有期徒刑4年10月、米海爾(Colibaba Mihail) 4年8月及潘可夫(Niklae Penkov)4年6月,執行刑期後驅逐出境,全案定讞。

2016年7月9日至10日期間,全台第一銀行的分行都傳出有ATM莫名吐鈔,並有多名外籍人士在ATM取款,直到7月11日一銀才發現遭盜領,總計有20家分行、51台ATM被盜領8327萬元。因車手提款時曝光,警方專案小組於同月18日在宜蘭逮捕負責處理贓款的安德魯,同時在台北市維多利亞酒店逮捕到米海爾及潘可夫,並陸續追回7745多萬元贓款。

一審法院於今年1月依共犯無故變更、刪除他人電腦的電磁紀錄等罪,被告安德魯、潘可夫與米海爾均判5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60萬元,沒收贓款7700多萬元。

日前高院依妨害電腦使用罪,主嫌安德魯(41歲)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併科50萬罰金;車手米海爾(30歲)判處有期徒刑4年8個月、併科40萬罰金;潘可夫(34歲)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併科30萬罰金,以上罰金皆可易服勞務,執行刑期後驅逐出境。

今日最高法院表示,依據卷內證據及相關資料,認定三名共犯無故變更、刪除他人電腦的電磁紀錄罪,法律適用及量刑等均無不當,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