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閉門審判維權人士“屠夫”

網名“屠夫”的維權人士吳淦14日受到閉門審判。天津市二中院發微博稱,吳淦已認罪。

今年44歲的吳淦曾參與多起維權事件,包括鄧玉嬌案、錢雲會案、夏俊峰案等著名案件。除利用網路替弱勢群體呼籲外,吳淦還以街頭藝術的形式表達不滿。

吳淦於2015年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他的律師葛永喜向路透社表示,現在不方便談及此案。天津市二中院在微博中稱,吳淦“認可其行為觸犯了刑事法律,構成了犯罪”,並表示案件不公開審理是因為“涉及國家秘密”。

吳淦被捕正值“709事件”前後。2015年7月9日及之後一段時間,有數百名維權律師和活動人士遭傳喚、拘禁和逮捕,其中一些人在短暫拘留或“電視認罪”後被釋放或輕判。

8月9日,吳淦通過律師傳遞出一份聲明,表示他知道自己將被判重判,並表示專案組曾告訴他,案子已被“領導定調”,審判只是“走個程式過場”。

吳淦在聲明中寫道:“……我不肯接受官方指定律師;不認罪及上媒體配合宣傳;堅決揭露他們對我的酷刑、虐待等各種暴行;揭露檢察院包庇、瀆職行為。”

吳淦還寫道,被獨裁專制的政權判決有罪,是“莫大榮譽”。【新聞來源美國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