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禁止核武器條約》誕生

 一項具有歷史意義、旨在徹底消除核武器的國際法《禁止核武器條約》7月7日在聯合國紐約總部誕生。這是人類社會歷史上第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禁止核武器的國際法文書,是國際核裁軍機制向前邁出的積極步伐。 

7日上午的表決中,《禁止核武器條約》草案獲得了122個國家的贊成,一票反對,一票棄權,草案獲得通過。

主持條約談判的哥斯大黎加常駐聯合國代表戈麥茲(Elayne Whyte Gómez)當天在紐約總部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禁止核武器條約》加強了現有的國際裁軍機制,條約是絕大多數參加談判會議的人的願望,包括民間社會。民間社會的積極性、知識和集體經驗在數十年來保持了這種壓力,使得國際社會走向了禁止核武器。

條約明確規定締約國不應發展、生產、製造或以其他方式獲得、擁有或儲存核武器,也不應使其領土或其管轄的任何地方存在其他國家的核武器;條約還規定擁有核武器的國家應當以不可逆轉的方式消除核武器,並規定了具體的核查機制。

共有124個國家參加了《禁止核武器條約》的談判。在7日的表決中,除了新加坡投棄權票,荷蘭投了反對票之外,其他122個國家都投了贊成票,其中包括伊朗。

大約有40多個國家沒有參加談判,包括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大多數西方國家、北韓、韓國、巴基斯坦、印度、以色列和日本等。

條約將從今年9月20日起在聯合國紐約總部開放供各國簽署,並在獲得第50份批准書之日起90天後生效。【新聞來源聯合國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