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貪污案 前立院秘書長林錫山一審遭判16年

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涉電腦採購弊案,被控貪污收受回扣共3950萬元,台北地院今天(5日)認定收取收賄罪及財產來源不明等9罪,判林錫山16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全案可上訴。林錫山到庭聆判,面無表情,僅與律師討論一番,隨即還押看守所。

林錫山被控在2012年至2015年間,接受網遠科技公司負責人李保承請託關說,在高鐵上和林錫山辦公室交付賄款共3950萬元,利用職權壟斷立法院電腦資訊採購業務,指使資訊處長陳露生等下屬,洩露底標價格協助網遠取得23件標案,圖利該公司總金額近2億元。

台北地院一審宣判,依收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等9罪,判林錫山16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另外被控洗錢部分則無罪,均可上訴。同時台北地院依違背職務收賄、洗錢等罪嫌起訴李保承與前秘書室科長陳亮吟等12人。【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