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部長級以上所得替代率50% 與試院版併陳送審

行政院4日通過「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將部長級以上的退休所得替代率砍至50%,因考試院版本和行政院版本在政務人員所得替代率與遺屬年金規範上意見分歧,行政院將加註意見後,將兩院的版本會銜送立法院審議。

考試院版本是一般政務官的退休所得替代率,以年資35年為例,從80%分10年降為70%,而特任級政務人員從65%分10年降為55%;行政院認為此版本所得替代率偏高。因此,行政院提出的加註意見,是採年金改革國是會議版本,即比照簡任級政務人員替代率,以年資35年為例,從75%分15年降為60%,特任級政務人員從65%分15年降為50%,將特任官的退休所得替代率砍得比公務員還低。

政務人員的遺屬年金部分,考試院版本是當政務人員亡故時,與配偶的婚姻存續10年以上,配偶年滿55歲和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的成年子女可請領;行政院版本則是婚姻存續15年以上,配偶年滿65歲以上跟未成年子女才可請領遺屬年金。

行政院由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蘇俊榮,說明政院的退休政務人員年改版本與考試院年改版本的差異之處。行政院長林全表示,請人事行政總處與考試院銓敘部對外說明修法精神;這次修正草案部分條文與年金改革行政院的不同意見,將以「2案併陳」方式辦理會銜作業。

繼3月底考試院與行政院同步通過公務員與教育人員年改版本的修法後,兩院再度不同調,而這次政院以加註意見提出,並以2案併陳方式送出「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也被視為在打臉考試院。【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