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修正 終結萬年董事長及血汗醫院

行政院會6日通過衛福部所擬具的「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修正條文中明訂,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長連選連任以一次為限,以健全醫療財團法人治理,避免形成「萬年董事長」現象。此外,本次修法將醫療財團法人投入教研及社會公益之計算基礎由「醫療收入」結餘擴大為年度「收入」結餘,並要求其年度稅後盈餘應優先辦理改善員工薪資福利及補充短缺人力等事項。此點對台灣失衡的醫病比、護病比,「血汗醫院」現況,盼有所改善。

衛福部指出,此次草案修正有三項重點,一是強化公共監督,終結萬年董事會。避免醫療法人間之利益衝突或不當輸送,限制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長以連任一次為限,且同一人不得同時擔任醫療財團及醫療社團法人或兩個以上醫療財團法人董事長;此外不論醫療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均應設置監察人,而達一定規模以上之醫療財團法人並由中央主管機關指派護公益監察人。

第二是加強財務資訊公開透明。草案增訂醫療財團法人應主動公開其章則、捐助章程及年度財務報告等事項;另外在法人財產使用方面,為有效監督醫療財團法人將動產捐贈給他人之行為,草案規定其捐贈動產達一定數額或比率者應事先報經主管機關核准。

第三則是善盡社會責任並擴大公益投入。為使醫療財團法人善盡社會責任並擴大公益投入,本次修法將投入教研及社會公益之計算基礎由「醫療收入結餘」擴大為「年度收入結餘」,要求其年度稅後盈餘應優先辦理提升員工薪資待遇及補充短缺人力等事項。【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