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轉彎 兼任教師暫不納勞基法

原規劃今年8月將大專校院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的政策,恐出現大轉彎。教育部長潘文忠27日表示,兼任教師適用勞動法規有四大項問題,恐造成施行疑義,教育部將先修正「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將請假、鐘點費等各項權益保障納入,待未來各界有共識時再適用勞基法。

根據教育部統計,全國目前約有4.6萬名大專校院兼任教師,其中有1.3萬多人沒有本職,平時以在各校兼課為主要工作,既不適用教師相關法規,也沒有勞基法的保障,因此與勞動部討論,由勞動部在去年預告「大專校院未具本職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草案,卻引發部分大學擔心增加人事成本,而計畫大量不續聘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淡江大學更爆出解聘200位兼任教師,引發社會關注。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7日邀集教育部、勞動部專題報告此事。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預告草案公布後,各界反映意見眾多,包括聘任不夠彈性、不適任教師難處理、特休恐影響學生受教,以及學校課務、工資以勞基法計算不見得有利等四大因素。潘文忠並舉例,兼任教師之聘用通常會依課程內容調整,但納入勞基法就必須常態性聘任,恐限縮學校課程規畫,且教師法亦規定,教師有性侵害、貪汙、教學不力等情事時,應予以解聘,納勞基法後,不適任教師恐難以處理。

因此,教育部決定先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潘文忠指出,修正辦法可回應多數教師團體及兼任教師的訴求,同時維護老師權益及學生受教權,預計1個月後向外界說明具體的修法內容,讓相關保障如期在今年8月上路。另外,教育部今年編列6000萬元預算,補助大專聘用未具本職兼任教師衍生的相關費用。

勞動部則表示這不是政策跳票,原預告本來就是廣徵各界意見,勞動部角色是保障勞工權益,但不同職業有不同樣態,不一定現階段都適合勞基法,教育部以修正「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先給予保障。不過,長期為兼任教師爭取權益的高教工會則大表不滿,認為教育部是在開倒車,是「大倒退」的政策。【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