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吹哨者保護法」遲遲生不出 官員在怕什麼?

 

儘管朝野都在媒體前高聲呼籲制定「吹哨者揭弊保護法」,但事實證明只是在做做樣子罷了。「吹哨者揭弊保護法」是國人渴望已久的一項反貪腐大法,然而為何一直難以通過?蔡英文的承諾歷經8年卻跳票,閣揆陳建仁遲遲給不出時間表,民進黨立委表示,已經有完善的法律保護吹哨者,更絕的是,在立院審議時,竟難得的展現藍綠大團結,僅得到時代力量立委3票支持,民眾不禁好奇,到底官員們在害怕什麼?

國際透明組織一直致力於推動公部門與私部門的吹哨人制度,希望透過內部人的檢舉或警示,揭發組織內部的弊案,以免傷害公眾利益。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在1989年、英國在1998年已經立法,而許多先進國家近年都已建立完整的吹哨者保護法制。所謂吹哨者(whistleblower)一詞源自英國警察吹哨示警的行為,被英、美等國立法引用,成為內部人員基於公益而挺身揭弊的代名詞。英、美、日、韓等國,均定有類似吹哨者保護的相關法令,以保障勇於揭露內部不法的僱員,使他們免於遭受解僱、減薪等報復或其他不利對待。

台灣在104年5月20日制定公布《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在106年首次的「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家報告」中就提到「吹哨者揭弊保護法」正在研議中。然而,110年第二次國家報告仍然表示法案持續研議中,而到了112年,陳建仁在面對立委質詢時未能給出明確的時間表,這讓人感覺有見不得光的貓膩。

SEC頒高額獎金給吹哨者,台灣揭弊者卻飽受霸凌。政府政策對公共利益產生深遠影響,媒體報導指出,從98年至106年,美國政府因吹哨者的舉報而創造了高達310億美元的收入。在112年5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更頒發有史以來最高額的吹哨者獎金,總額接近2.79億美元。該機構表示,這位吹哨者提供的訊息和協助對SEC成功執行相應行動發揮了關鍵作用。

在106年4月,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因涉嫌向三寶建設非法放貸,這起事件是由當時的永豐銀總經理張晉源爆料所揭露,張晉源曾被形容為「史上最高層級的揭弊者」。然而,隨後張晉源卻遭到永豐金解除了財務長、銀行總經理等七個職務,更遭到提告,甚至工作也岌岌可危,深陷司法泥淖。

然而,相較之下,在台灣,由於對吹哨者的保護不足,造成101年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前技士戴立紳在自首時牽涉到貪汙案,並檢舉長官公費私用。雖然法院最終判免其刑,但新竹縣政府卻合法核定105免職並永不錄用他。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他也被檢調透露是揭弊者,遭受職場霸凌。這顯示揭弊制度存在明顯缺陷,有迫切的需要讓揭弊的公務人員擁有再任公職的權益。
 

廣播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