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聯合國人權日適逢《世界人權宣言》發表75 周年,以「尊嚴、自由、正義,人皆有之」為主題,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指出:「我們必須堅決反對日益增加的不容忍現象,建設一個所有人都享有尊嚴、安全、正義和人權的未來。」12月10日當天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近20個民間團體舉辦「深化《國際兩公約》精神與《世界人權宣言》接軌」論壇,邀請三十多位學者專家共同研討,並鼓勵民眾選賢與能,選出真正有良心的人,真心改革法稅救台灣。
良心教育建立人權與和平的世界觀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瑞內•瓦德羅:無論生活在哪裡,人們都越來越要求自己的人權受到尊重。他們對政府機構的評判標準來自於這些機構對全面人權觀的回應程度。希望透過世界公民總會(台灣)20多年來的努力,不斷提高台灣的人權意識!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暨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良心,是人權與和平文化養成的重要根基,是一帖有效預防衝突並化解危機的良方。用良心促進愛與和平的文化,是「預防」之道,是平衡科技快速變遷時代的穩定力量,也是每一位世界公民每天都可以做的人權和平行動,更是永續聯合國人權日邁向百年的目標。
《寒冬》雜誌總編輯馬西莫•英特羅維吉:人類擁有良心及道德指南針,知道如何區分善與惡,這正是太極門師父洪道子博士基本教誨,人權是因為其根植於良心。
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台灣已經融入全世界進步國家的一環,也是亞洲核心重點。台灣在不久之後,還有重大的正副總統、國會議員選舉,希望每個人都能知道人權維護的艱難,每個人都要有良心。
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清秀:愛心、良心是人權的核心價值。現在社會很多人假借人權之名,實際是行迫害人權之實,代表人權價值觀有所偏差,背後的道理在於沒有「人在做 天在看」的天人合一的精神。
改革有成? 法稅陋習影響國家競爭力
前監察委員仉桂美:法律是道德最後的底線。一個國家如果用法律來治國,這個國家會亡國;應該要用人心來「治理」國家。宗教信仰自由在憲法明文規定,但太極門道場預定地被收歸國有。長期以來稅制有很多問題是需要改革的,譬如獎金。曾在監察院任內辦過海巡署的查緝獎金,有機關為了獎金而去辦案,衍生出許多問題。
東吳大學法學院暨法律系專任教授葛克昌:納稅人權利保護法第一條,所有稅法要以保護納稅人基本人權為中心。納保法特別重要的第11條第2項指出,所有核課處分、裁罰處分,都要由稽徵機關負責舉證責任,納稅人只有協力義務。可惜很多法官或訴訟代理人律師、會計師,誤以為納稅者要負舉證責任。課稅侵害人權,還有租稅保全、處罰、執行、限制出境等,也會侵害人權。國家是要照顧人民,應該有各種協助措施。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黄俊杰:非常感謝太極門的堅持,讓台灣在稅務、稅法上的研究進步很多。這幾年參與很多稅務的憲法訴訟,以前完全不可能宣告法律或命令違憲,但最近幾次已經有宣告法律上對人權的限制違反憲法。
前考試院考試委員黃錦堂:民國107年7月26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提到敬師禮金是贈與,講得非常清楚;國稅局在108年底把5個年度重新核課為零,就代表太極門是清清白白。再加上刑事判決確定無罪,教育部也說太極門不是補習班,甚至監察院的糾正文等,整個冤案都應該透過各種方法盡快結束。
中正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張進德:台灣稅法是民國50年代訂的,相當簡陋,故財政部就利用解釋令來做為課稅依據,用解釋令課稅當然是違法。他比較台灣競爭力落後的原因,新加坡GDP多台灣一倍,企業所得稅15%;台灣是20%,將來是25%,若加上國稅局以解釋令調整,基本上營所稅在30%以上,誰要來台灣?太極門稅案27年,行政法院撤銷了,國稅局卻又繼續課,顯示出財政部「我最大,我管你法院的判決」的觀念。
前新北市記帳士公會理事長蔡維杰:前2天聽到蔡英文總統提到上任以來司法改革做得很好,稅收也越來越多。司法改革好像不是真的,稅收超徵也不是經濟特別發達,而是橫徵暴斂而來。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吳景欽:刑事審判難於妥速,除未能集中審理外,案件在最高法院與高等法院間不斷來回,亦是原因之一,像太極門案,檢察官對於無罪判決可不斷上訴,更佔有相當關鍵的因素。講人權,連最基本的妥速審判到現在都做不到,執政者或司法院還沾沾自喜,司法改革有成果?
經緯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張靜:法院是為保障人民權利而設,如果離開了保障人權,變成行政的幫兇,幫他們背書,這種法院不要也罷。然而台灣的行政法院、訴願委員會,竟是在維護官權,很少在維護人權。
勇於改錯 違法處分國家應主動依法撤銷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黃帝穎:太極門案是用稅的方式進行迫害,在行政法概念上,只有唯獨一年被課稅,其餘的年度都是贈與,在法律上就是明顯的差別待遇。同一事物本質卻沒有同等的待遇,已經違反行政法的行政自我拘束,也違反憲法平等原則。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對違法的處分,本來國家就應該主動撤銷;就算法定期間已經過了,還是應該撤銷。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太極門案已經27年,目前歐洲、美國的宗教人權學者相當關切,政府是裝不知道還是真不知道?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違法的行政處分財政部自己就可以撤銷,財政部長應該勇敢站出來承認當年的稅單是錯的,把它撤銷。呼籲明年選舉大家眼睛要亮一點。
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庭長陳志祥:即使太極門的土地被賣掉,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若原處分機關不做,上級機關還是可以把它撤銷,這是解決問題最快、最簡單的方法。太極門事件已嚴重傷害台灣行政跟司法的形象,為此制定平反條例是有必要的。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我國憲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相對的政府只有依法課稅之公權力。憲法保障稅務人權,為何還有太極門案的發生?這類沒有實際查稅的冤案,有法條可以矯正,呼籲國家官員要勇於認錯。
追求正義不沉默 法學界呼籲平反太極門案
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任審判發言人温耀源:十七世紀孟德斯鳩曾說:「對一個人的不公平,就是對所有人的威脅。」若沉默於不公平的事情,可能就會發生在你身上。太極門掌門人洪博士對公平正義的堅持,是最欽佩的地方。呼籲保障民主並實現公平正義是政府責無旁貸的事情。
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太極門案81年度判決以補習費來課稅,不符合真正的事實;在法律層面,間接估算課稅的方式,依照所得稅法第83條之一是要經過財政部許可,沒有經過授權就沒有權限,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第六款它是無效的。建議太極門提起訴訟,主張執行是無效的,行政機關拿到這些土地涉及不當得利。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人權2.0版就是要解救大家,就是直接民主,還有共同參與式的民主。法官迴避不只是司法問題,解決之道要脫離菁英制度,回到人權角度,回到事物本質。只要一申請迴避,原則上就要遵循,而不是讓司法自己來決定。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在司法威權體制下,法官只是小螺絲釘。期待法官能破例維護人權,做出損害國庫的判決,除非要司法民主化,否則法官怕被秋後算帳。強調司法要獨立,需要人民監督審判,糾舉不法。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前法官林燦都:行政法院是司法機關,當發現行政機關錯誤違法,卻發回原處分機關,代表權力分立有問題。確保法官公正,該迴避就要迴避,太極門案碰到同一人審兩審,程序就很不公正。
動腦雜誌發行人吳進生:生命權、財產權、自由權是天賦人權,台灣的稅制很奇怪,一般都是贏1次就算贏了,太極門在行政救濟贏了國稅局18次,為何還是無法解決冤案,被霸凌27年?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院長、法律學系教授吳志光:執法機關國稅局的態度初一、十五月亮不一樣,太極門稅案五個年度認定贈與是正確的,不能只有一個年度說不是,27年不能解決令他很納悶!
全民覺醒 禁止國家濫用司法與稅法迫害人權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許多年輕人在立法院、監察院前為賦稅人權陳情,是為了台灣人民的前途打拼,都是勇士。
前立法委員黃文玲律師:促進轉型條例中有一條關於平復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的條文,應該用這條來平反太極門案。呼籲大家,明年投票要選出能平反冤案假案的候選人。
淡江大學外交系教授張家麟:經過27年,太極門冤錯假案依舊無法完全平反,《世界人權宣言》和《兩公約》簡直形同虛設。
中華道統聯盟主席林均霖:太極門所推動的愛、良心與善,是宇宙運行最和諧的規律,也是天地法理的核心價值。肯定太極門在修行道路上挺過27年苦難的作為。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麗蓉律師:2022年12月19日在美國加州帕薩迪納舉行的綜合研討會,洪道子博士發表《禁止國家濫用司法與稅法迫害人權國際日宣言》,鼓勵全球更多致力於捍衛人權的良心志士,為此發聲。國際NGO組織已將太極門信仰人權迫害案八度送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呼籲每位世界公民連署《禁止國家濫用司法與稅法迫害人權國際日宣言》,就是對全世界仍遭受國家司法與稅法迫害之人,投注心力與支持。
太平洋日報社長張寶樂:太極門案至今不能平反?就是執政者不敢面對政府過去行政上的錯誤。平反太極門案件是為了追求真正的稅務公正。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莊美慧會計師:現行體制根本無法讓人民獲得《憲法》及《國際人權兩公約》所保障之有效救濟,然而太極門師徒卻將所受的痛苦與磨難化為推動台灣法稅改革的動力。納稅者的權利是奮鬥而來的,每位公民的參與就是最大的推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