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政府對過時法規要檢討 枉法裁判讓人民生不如死

 

最近知名黃姓媒體人,號召捐贈防疫物資恐挨罰?然而衛福部即時澄清,查無違反公益勸募條例。民間企業團體、民眾善心不斷,以各種物資與精神鼓勵來為前線醫護人員加油打氣,「愛心無價」蠻讓人感動!

先前財政部因為還要去追查,捐贈遺體器官所獲得的補助金,併入遺產總額計徵遺產稅。若觀大體老師在解剖學上無聲的「身教」,器官捐贈使生命繼續延續,也讓醫學生體會「遺體捐贈者,發揮生命最後的使用權,化無用的死後身軀,奉獻醫學教育培育良醫,他們不僅是生命的勇者、捨身的菩薩......」。但贈器官的補助費,竟被財政部解釋為遺產範圍課稅,受到法界人士議論,猶如在贈與人家屬傷痛灑下鹽巴。施義芳委員也曾質詢財政部:彩色電視機當奢侈品被課奢侈稅的過時稅法,適合現在的社會民情嗎?

奢侈稅受災戶李泳賢,38歲買第一間房自住自用,2011年買入房屋購屋成本660萬,因無法負擔龐大貸款,在2012年售出,成交價670萬。當初因為身為獨子,不想讓父母親傷心,沒有將戶籍遷入新屋,雖提出自住證明,卻被課奢侈稅一百萬加罰金一百萬,打行政訴訟、訴願都敗訴,最後連補帶罰揹上216萬稅金。現在奢侈稅政策已經結束,烏龍稅單卻繼續折磨他,李泳賢呼籲稅務官員,要讓無辜受害者有平冤的機會,撤銷不合理的稅單,還給人民安定的生活。打行政訴訟敗訴,被迫分期每月分攤兩萬二還加滯納金,感覺被扒了很多層皮,希望政府對過時法規要做檢討,讓無辜稅災戶能有平冤的機會。

更讓人百思不解的,論億元的豪宅「一品宛」其地價稅與房屋稅只繳四萬元、張盛和也曾說「帝寶非豪宅」,明顯的,課「奢侈稅」是財稅官員用「心證」來認定的。如此的租稅不公,讓百姓感受到稅制是劫貧濟富,覺得政府官員真是吃人夠夠!像台灣目前課徵所得稅75%是受薪階級,過低的扣除額已被大法官解釋是違憲的稅制了,至今仍未具體修法稅改,在目前經濟衰退、物價高漲,財政部仍繼續劫貧濟富超徵稅收,「劫貧濟富」,甚至財稅官員課稅可領獎金的「劫貧濟官」是民主國家的作為嗎?再者政府超徵稅收視為理所當然,難道不知道會讓民怨高漲嗎!

台大退休教授陳志龍提到刑法124條的枉法裁判罪、125條的濫權追訴處罰罪、第129條的濫權徵收罪等條文從未被用過,因為公權力永遠不會認錯,犯錯都是人民;台灣的問題是政府以假造的事實來迫害人民,如果政府再不改變,自己就會自行滅亡,如同身體裡面長出癌細胞,必須切除乾淨才有存活機會;所以台灣唯有去假求真、去除戕害人權的惡勢力,獲得真正的法治、人權,人民才有快樂幸福可言。
 

廣播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