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稅災戶哀鴻遍野 烏龍稅單滿天飛 1

 

台版「財政懸崖」先上演?還是稅災氾濫淹腳目?台灣稅災多嚴重,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09年全年度台灣欠稅欠費1431萬宗待執行案件。政府錯誤導致短收近千億元稅收,稅務冤錯案時有所聞,還有不少家破人亡的社會悲劇。

黃文玲立委指出,台灣稅災氾濫是一種政府結構性霸凌人民的問題,加上國稅局大肆鼓勵檢舉、獎金,好比讓一群賭徒比賽開救護車,一路闖紅燈,被撞到的人要連賠帶罰。更慘的是,負責為人民主持正義的法官沒看見,還助紂為虐,讓人民「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是不是稅務人員有查稅獎金,所以不能做相反判斷?否則很奇怪,法院已經判了,你們還要照舊”開單”,對稅災戶很不公平。」

台灣稅災堪稱全球第一,根據統計,人民在行政法院打稅務訴訟的勝訴率竟不到10%,98年人民勝訴率只有7.2%,行政法院又有「敗訴法院」之惡名,然而行政法院中有6成以上是稅務訴訟案件,這背後還隱藏一個更可怕的事實,人民就算獲得勝訴,裁量權又交到行政機關手上,一而再、再而三重新開單,變成「萬年不死」的稅單。
 
台灣根本沒有「賦稅人權」,停留在威權戒嚴時代,賦稅機關成為獨立的封閉系統,而且凌駕於立法、司法、行政機關之上,稅務機關透過行政機關的函釋就「擬制」課稅,讓當事人一點辯證的空間都沒有,動不動就搬出「協力義務」把民眾壓得死死,不只沒有「無罪推定」的觀念,還大肆鼓吹檢舉。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委林天財大律師呼籲大法官,要幫人民主持公道,宣告行政法院不自為判決是違憲的。他指出,法官找出問題做判決,仍發回行政機關,結果”換湯不換藥”,甚至開單金額比原來更大,行政法院為何不自己判斷?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范文清談到稅務機關抱持「保護國庫收入」優先的角度,儘可能多收一點稅,法治國家當然可向人民徵稅,但是稅務機關不能愛怎麼收就怎麼收,人民沒有道理供養這樣的國家。他強調:「行政法院訴願法都有相關規定,行政機關不是不能做,而是要不要做。」沒錯,稅務機關不能愛怎麼收就怎麼收,尤其是利用稅務獎勵金來鼓勵稅官濫開假稅單強徵稅,人民收到假稅單還要拿出證據證明自己不用繳這張稅單,這是違法、違憲的作為,應予制止。

UN/NGO世界公民總會人權委員會主委蔡富強律師強調,訴願制度完全失靈,訴願委員會平均三分鐘要審一個案子,會有品質嗎?連程序都不正義,申請閱卷還被刁難。甚至引用個資法來阻撓,個資法本是良法,不是惡法,卻被誤用,他建議要立法嚴格限制行政機關不得濫用個資法來限制人民。稅災戶哀鴻遍野 烏龍稅單滿天飛,我們下集繼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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