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台中簡先生雙親接連在2021年8月、9月過世,因遺產稅申報問題被追稅91萬,他覺得官員只想徵稅,未能採用於民有利方式徵稅,一句「一切依法」,就把善法變成惡法了,成了官員利用公權力把善法被惡用負面範例。
整起事件起因簡先生母親於8月死亡時留下遺產未達課稅標準,但相隔僅一個多月,父親接著死亡,其雙親原本都高齡達80歲且行動難自主,故父親過世時與母親僅相差一個多月,根本來不及在法定三個月內,向法院親自進行拋棄繼承聲明,國稅局在進行課稅時未採用拋棄繼承有利於民的方式,強制執行簡父繼承簡母遺產的法定1/5繼分,合併計算入簡父遺產,結果衍生超過91萬遺產納稅額,事後簡先生向財政部及國稅局分別申請複查及訴願都被以「一切依法」為由被駁回,在人民來看根本是官員抱著「見獵心喜」的心態辦這件稅案,爭取稅務獎勵金。
不動產需以登記為準,如果簡先生父親並沒有確實登記取得母親的1/5財產,那國稅局強行將1/5財產併入財產課徵遺產稅,這樣根本是強徵課稅,顯然納保官沒有指導當事人選擇對人民最有利的方法申報,也沒有協助人民向國稅局爭取最有利的申報方式,只因納保官是球員兼裁判的身份,難道又是稅務獎勵金作祟,官員「一切依法」,對人民有利的方法來徵稅不做,就一定要以對稅官、對國稅局、對國家有利的方法來追稅。
年前「超徵還民、普發現金」是藍綠民代普遍共識,原本民氣可用,在疫情重挫經濟下,人民生活堅苦,超徵還民本就是全民共識,政府本可順應民意還稅於民,但卻藉口還國債、撥補地方政府與國營事業虧損後,其『結餘』經立院審查同意後才能發放,然觀察政府不只國債越還越多(截至 112 年 1 月 13 日止達新台幣 5 兆 6998 億),且從民國100 年到今年來已超徵達 1.6兆,其使用都未經立法院同意就違法使用,唯獨在「還稅於民」上卻堅持說要送經立法院同意,卻被揭露所送預算包山包海,愚民弄權心態似乎昭然若揭。
得民心者得天下,面對上述問題呼籲政府,課稅本是強搶民產,課稅時應讓人民心服口服,心甘情願繳稅,又如身為財經專家的朱立倫曾說「政府預算的編列應精準、才能維持與人民間的契約關係」,也就是說超徵本是行政疏失不是政績,是該被究責的。所以說,竟然有財稅官員敢大聲說:「還稅於民是要舉債的」,這樣一個把人民當愚民的官員還能任用嗎?又依預算法 89 條須入國庫,不能坐抵使用,使用時須經立院審查同意,所以往年的超徵稅收都沒有「一切依法」。對於被超徵人民也應該學會當主人,不再讓官員的假言論欺騙,嚴格監督讓所有從政者都能知所進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