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TRF金融災難未了 司法不應再沉睡 4

 

更誇張的是,銀行以機密為由,只給客戶看,不能留檔。即使金管會跟銀行要,銀行都以機密文件來推託。賴昇濱說「金管會明明知道有權利金這種東西,卻沒有強力要求銀行給我們。」

受害企業血淚控訴四:銀行一條龍服務不當銷售TRF,「根據金管會一四年五月一日的函文規定,銀行是TRF的仲介機構,本應充分揭露金融商品資訊,但銀行利用資訊不對等關係,隱匿上手銀行給的權利金,侵占應歸屬客戶的資金,涉及『詐欺』行為。」

台灣金融的荒誕還出現在法條中,《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把五千萬資產的人視為專業投資人,然而會做生意的有錢人,不見得會投資。更荒謬的是,即使這家廠商沒有五千萬元,銀行也有一條龍服務,請境外管理顧問公司幫這群中小企業到海外開設英屬維京群島(BVI)公司、造假財報,以符合購買TRF資格,也藉此規避法律。

像是中部一家自行車零件廠的林姓老闆娘,就出面指控一家大型金控為了讓她多買TRF,幫她申設另一家BVI公司,以便用兩家境外公司來操作,還偽造董事會紀錄,要求客戶蓋章。甚至不僅是法人,連個人都有這樣的服務,一位陳先生就在銀行的指導下,成立多家境外公司,最後以大賠七千萬元、個人破產收場。

不僅如此,這群受害的中小企業者,原本不少人要在一四年底提前認賠出場,銀行卻不准,導致他們越賠越多。甚至有人為了還銀行債務,去借高利貸,像是一家從事新娘禮服布料的紡織廠,因為買TRF賠了兩億元,資金周轉不靈,去借高利貸,現在老闆生病、妻子患憂鬱症,官司纏身,公司業績一落千丈。

直至今日,金管會的官員應該都知道,TRF投資人多數是被銀行半強迫購買,只是情節不一:有人是因為有貿易融資需求,在理專「半威脅」下買TRF;有人是因為跟理專的交情,在半推半就之下捧場。但誇張的是,這些理專就因交情,在當事人全然不知的情況下,以聊天喝茶方式,偷蓋印章、本票,偽造不少文書,成了客戶家破人亡的開端。

然而五年來,金管會的態度消極,成為一個只是「轉文」給銀行的工具。幫家族企業買TRF避險卻大賠超過六十億元的林品雅氣憤地說:「我們向金管會申訴銀行的罪狀,甚至將法條都列出呈給金管會,金管會只是轉給該銀行,寫說『敦請銀行盡快跟當事者協商和解』,一點作為都沒有。」

盼政府重視,重建金融秩序「中小企業是台灣經濟的根基,是幫台灣創造就業機會最多的一群人,也是台灣稅收的主要來源,但現在被銀行業集體殺戮,社會卻無動於衷,政府卻還偏袒財團、金控,只是因為他們曾經成功賺到錢,就該死嗎?」一位曾任職金融業主管的人忿忿不平地說。

總統蔡英文可否知道,台灣中部引以自豪的自行車供應鏈,以及多家殷實的台商,他們不是因為服務或產品沒有競爭力,而是因為對銀行的信任,而被迫戰死沙場,甚至造成上千人失業。司法不應再沉睡,我們下集繼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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