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銀行員之死」 檢察官平反諸慶恩冤死案

 

「做對的事情永遠都是好時機!」(The time is always right to do what is right.)逾200名院檢軍警調等高官捲入的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案,這起世紀司法醜聞案。引發「銀行員之死」事件,高檢署連月徹查,宣布將替含冤而死的銀行員諸慶恩提起再審平冤,諸慶恩18年前告別式的追思文集,泣訴官司冤屈,不但字字血淚,妻子思念亡夫的椎心之痛表露無遺。諸的遺孀及稚女當年遭富商翁茂鍾結合司法好友一路追殺,終於可望沉冤得雪,還給諸家人公道。

銀行員諸慶恩自認奉公守法,無法接受有罪判決,上訴最高法院,石木欽即為陪席法官,受命法官為池啟明,兩人雖與翁茂鍾多次往來卻未迴避審理此案,審判長吳雄銘也與翁不當往來。92年諸慶恩等不到無罪判決即過世,僅獲公訴不受理。但翁仍不放棄追殺,窮盡所有方法打贏巴黎銀行官司,以巴黎銀行違法追債,造成怡華實業利息及商譽損失5億元,透過司法向諸的妻子提告求償,諸妻拋棄繼承後,翁轉向諸女兒提告追償5億元,讓兩位稚女在父喪期間還得出庭面對鉅額的官司,最後雖獲判免賠,但諸家遇此磨難後,不平、困惑交雜10數年,至今仍低調。諸的妻子告訴檢察官:「就算只有一點希望,也不要放棄」。

翁至此還不願縮手,不只諸慶恩冤死,當年向台南地檢署自首偽造3億元本票的佳和集團財務副總吳仙富,也變得抑鬱寡歡,多年後含恨而死,他的家屬透露:吳是被翁茂鍾逼迫認罪,與諸慶恩都是被害人,希望隨著揭露翁的27冊筆記本內幕,及政府的重啟調查洗清被害人們的冤屈。

對此種種情節,監委在報告中沉痛地說:「諸慶恩時值30多歲壯年,於第二審審理時死亡,附帶民事訴訟由其2位稚女承受訴訟境況特殊,石木欽身為最高法院法官,怎能不顧慮於本案評議時若遇到關係人翁茂鍾本案上訴案件,是否會有困擾或為難之處,若被揭露時是否會遭社會大眾質疑司法公正性?卻仍一再與翁茂鍾見面,評議時亦未自行迴避,一如往常參與審判,未避免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的行為,監院實在難以認同。」儘管如此高檢署仍強調,諸慶恩雖已離世,但認為他蒙受不白之冤,本應獲無罪判決,仍可為其利益聲請再審,看過的人都不禁潸然淚下,對翁茂鍾透過司法手段追殺諸慶恩及他的遺孀,諸慶恩享年37歲,留下妻子及當時年僅1歲及4歲的稚女,更是忿忿不平。

不只監院難認同,不少基層法官亦感憤慨;一位基層法官表示「平常讓我們敬重的法界前輩,卻不避嫌地和案件當事人飲宴、球敘,令人震驚且難過。」他認為監察院揭露的情節,「正應驗了『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這句話,人民該如何相信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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