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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國際民主日」(International Day of Democracy),這是一個以促進和維護民主原則為宗旨的節日,其內涵「...雖然民主政體具有共同特徵,但沒有單一的民主模式,民主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民主是一種普遍的價值,建立在人們自由決定自己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體系,以及人們全面參與生活的各個方面。」亦是世界之愛和平總會「國際愛與和平日」,更呼應聯合國國際良心日,闡釋了「真正的民主,就是愛與和平」。

連續14天112個小時接力,平反1219行動聯盟、法稅改革聯盟等民間團體以及太極門弟子,持續站上街頭,為延宕27年的太極門稅務假案,要求執行署署長林慶宗出來面對人民,向人民公開道歉,並停止違法強行拍賣。

依《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指於行政執行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採取之執行方法須有助於執行目的之達成。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執行目的之執行方法時,應選擇對義務人、應受執行人及公眾損害最少之方法為之。三、採取之執行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而所謂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者。

TRF的英文全名是: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中文直接翻譯成: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外行人看來,真是一個拗口又就字面上看來,完全不知所云的東西;乍看之下,真的會引起非常震撼的感覺,直覺反應是銀行又在欺負善良的中小企業者,利用複雜難懂的財務架構,設計一個看似簡單可以輕鬆賺錢的投資工具,但實質上卻是陷阱累累,隱藏在深處有許多賠錢的機關。同情中小企業的受災戶,和義憤填膺的正義感,油然而生。

負債、低薪、高房價,讓許多年輕人看不到未來,甚至不敢成家、立業。台灣的貧窮危機,除了老人,青年世代也很難倖免。如果再加上,他們在求學期間所欠下的就學貸款,有不少年輕人剛踏入社會、就已經是負債累累!而109年、新冠病毒疫情未歇,更衝擊今年畢業,即將投入職場的13萬青年學子。學者警告,青年貧窮的現象若不解決,將成為國安危機。而年輕人又該如何提升競爭力走出困境呢?帶您來關心失落的世代,青年的心聲。

98年立法院通過《公政公約及經社文公約施行法》至今已14年,目前落實情形如何?大家要一起關心。施行國際人權條約有數十年經驗的英國,於其將歐洲人權公約國內法化的《人權法》施行前,特地留出整整2年的準備期,以進行必要的準備工作。

脫離聯合國人權體系已39年的我國卻只留出7個月又18天的準備期,以致公務人員的相關培訓,以及根據《兩公約施行法》時應進行的法令與行政措施之檢討,品質不佳,流於形式,卻嚴重影響其後不符兩公約的法令匡正與行政措施之改進。國際人權兩公約審議過程中,可以看出台灣普遍對於國際人權法的不了解和誤解。

我國憲法第19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然長期以來政府及國人均將「納稅」視為公民責無旁貸的義務,而忽視憲法亦同時保障人民有財產權、生存權、工作權、平等權等各項基本人權,導致納稅人權利不彰,更遑論納稅人權利保護,課徵實務上更常以一紙行政命令或解釋令,恣意擴大解釋,甚至逾越法律,使我國的稅法與行政命令,處處充滿「威權、獨裁」國家的規制,嚴重違背租稅法定主義、依法行政原則,侵害人權。

當前台灣最大的問題是民眾對政府的不信任,無論是行政單位或司法機關,打假球居多,納稅者保護官球員兼裁判,不保護人民卻保護官。財政部訴願委員會被外界批評都是「自己人」,對人民來說又是一道高牆,行政法院人民勝訴率趨近於零,法院乾脆關門,打官司改用「擲茭」,省了法官薪餉也省了律師費。

人民若不服國稅局的復查決定,向財政部訴願,依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即使納稅義務人,不服稽徵機關所核定的稅捐,欲提起訴願,也必須先繳三分之一稅額或是提供相當擔保,否則將遭強制執行,例如3000萬元的稅單就要先繳1000萬元才可以訴願,這和勒索有什麼差別?

擔任法官20年的陳憲裕法官,歷經多任司法院長,他發覺只有極少數的法院院長敢執行司法行政監督權,此現象展現出真正問題的核心並不在於立法而是在執行面上。若是院長是來做事而非只是來當官的,每個月只需要抽檢法官的判決書,就可以清楚知道每位法官是否有在打混摸魚。他表示:「中華民國各級法院院長有沒有這樣在檢查,制度明明在那邊,但是你不去行使,一點用也沒有。」

925白玫瑰運動是於99年9月25日在台灣發動的一場連署抗議遊行,要求汰換不適任的法官,並建立性侵案件專家證人制度以維護兒童人權。當年凱達格蘭大道上數千人身著黑衣,手上拿著白玫瑰,牽著穿著象徵純潔白衣的小朋友,齊聲向政府怒吼:淘汰不適任的法官。起因是近期連續幾起性侵幼童案件,法官都以沒有違反女童意願輕判嫌犯,未能重視案子對女童一輩子所造成的傷害,引發社會對法律適用與法官適任與否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