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真愛逃漏稅?

文/黃東明/業務(桃園市)

近來除了醫生、中研院院士捲入「假捐贈、真逃稅」案,被冠上逃漏稅汙名外,影劇名人周杰倫也因電影道具車「青蜂車」,被國稅局處分須補稅新台幣58萬元,周董不服提起救濟,最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周杰倫敗訴。

奇怪ㄟ!台灣人真愛逃漏稅,還是我們的稅法有問題?筆者質疑,贈與是對「贈與人」課稅,周杰倫是「受贈人」,課稅主體就錯了,再者片商送的「青蜂車」,雙方簽訂以美金1元為售價,實際上片商並沒收錢,課稅不就是依照實際交易價格來課嗎?如果以周董接受片商贈與來看,國稅局認為「青蜂車」值6萬美元,也在贈與免稅範圍220萬元內!國稅局要出來說清楚講明白。

會計師友人透露台灣稅官不分青紅照白,認為有所得就要課稅,假設稅法規定買賣甘蔗要課稅,一個人拿著竹竿,看起來很像甘蔗,稅官就說那要課稅。像不像、該不該課稅,是稅官決定,簡單說就是「稅官說了算」,鴨霸至極。讀者或許不知,收到烏龍稅單要提救濟,還要先繳稅額1/2,換句話說,就是有罪推定,而且還要自己請律師來打官司,勞民傷財,如果不是周董,一般小老百姓誰有本錢可以告國稅局。

周董「在乎的是是非對錯的問題,而不是補稅多少錢」這樣的勇氣值得讚許,呼籲新政府,以前國民黨時代,縱容行政權鴨霸的作風,小英政府一定要改,千萬別再姑息行政鴨霸,對人民拔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