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鐵窗」也要被課稅時

◎存智/服務業

11月24日民視晚間新聞報導,有民眾接到稅捐處的補稅單,必須多繳百元稅款,原因是加裝鐵窗。還有民眾抱怨,20多年來沒有核課過的雨遮,突然收到補稅稅單,稅捐處甚至連花園的花架都要課36元的房屋稅。相關案情因為在各地方政府都有案例發生,網民們因此在網路上大罵政府搶錢。

金融風暴過後,失業率高居不下,放眼全世界各國都有嚴重經濟問題,政府也積極尋求解決之道。然而,即使「盜」亦是有「道」,連日來賦稅人權問題,逐漸披露出財政單位對於人民課稅的濫權。例如陳長文律師的自用住宅房屋稅率,國稅局錯誤引用營業用稅率課稅,政府自己犯錯,本應主動退還。但陳長文律師卻必須提起行政訴訟,還是敗訴!

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最近被台北市國稅局認定有「薪資所得」而要求補稅,不僅稅負大增,還被冠上逃漏稅的惡名。進行行政訴訟,結果當然可想而知,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今天在凱格蘭大道上,看見民間團體太極門的集會遊行,正是以「稅改」為主題,述說遭遇十四年來的抗稅血淚史。沒想到晚間新聞就有稅捐處要徵收花架稅、鐵窗稅之報導。國內首度「賦稅人權大調查」結果,「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高居民院第一,其次為「訴願制度只是擺著好看,行政救濟形同虛設」。

對照馬英九總統曾公開指出「凡是侵害人權,十之八九都是政府。」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課稅要達到「人民繳稅心甘情願,政府課稅心安理得。」當鐵窗、花架也要被濫權課稅時,難道是李述德部長所謂的「人民心甘情願,政府心安理得」的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