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也搞飛機?

文/黃東亮/自由業(桃園市)

復興航空接連二次空難,加上55位機師中就有10位沒有通過民航局考試,比率高達18%,倒楣的是旅客,換算每天有6班400多名旅客,搭到不合格機師開的飛機,更創民航局要求航空公司全數機師重考首例。

不要以為只有復興航空搞飛機,政府部門搞飛機的也很多,問題出在法院,倒楣的可是不懂法可憐的人民,貴報報導「被告豈有聽判的義務」一文,提到承審法官要求被告到法庭聽判,而且還自創「重大社會矚目案件應以提訊被告到庭聽判為原則」,連擔任20多年經驗的法官都沒聽過,這又是法官「誤解法令」,搞飛機?

近來媒體報導有學者統計民國100~102年行政法院,稅務行政訴訟結果,人民勝訴率僅6.11%,看了令人怵目驚心,讀者可知道,打行政訴訟之前可是困難重重啊?在訴訟前要先行政救濟,申請行政救濟要先繳稅額1/2,等於是古代庶民要到官府擊鼓鳴冤前,先被打20大板,去掉半條命才能申冤,多慘啊!結果稅務訴訟人民卻穩輸,國稅局穩贏,人民實在是冤大頭,為何要花錢養行政法院,來修理自己,行政法院無法給人民正義,乾脆廢掉算了。

行政法院顧人怨是有根據的,曾經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與台北律師公會等單位,共同推動行政法院的監督評鑑計畫指出,法院判決理由與行政機關答辯理由相似度過高,顯示法院判決抄襲行政機關答辯理由比例高,其中相似度達70%的則占總件數8.25%,其中以稅捐案件相似度最高,這樣的裁判品質太不專業了。原來法官不懂稅法,抄國稅局判決書的說法,是真的。

法官不懂稅法,卻來判人民的身家財產,與不合格機師開飛機,草菅人命,有何不同?筆者陪友人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出庭,看到花費十多億新落成的行政法院蓋得美輪美奐,還有造型樓梯,人民繳稅給法官的待遇豐厚,而行政法院卻這樣搞飛機,對得起納稅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