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殘害人民的犯罪屬於國際犯罪 不能有時效制度

2024/08/05    文/劉映藍/會計主任

監察院調查太極門案指出侯寬仁檢察官八大違法,認為檢察官嚴重侵害被告權益、函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法務部卻沒有處理」拖過了時效不了了之;監察院功能無法發揮,無疑是忽略百姓的人權,監察院是否能有效行使監察權,迫在眉睫。監察院本就被賦予必要時,對偵查案件有明顯問題的,都可以進行調查,這本是監察院職責所在。依據實際的調查案件顯示,監察院似乎無法責成法務部長官執行監察院所提的糾正案,往往花費長時間調查,提出糾正報告送至法務部後,結果是僅供參考,不必執行,因而監察院是沒牙齒的老虎,只能虛張聲勢而已。

長期以來,官員在國家的保護傘下,不管薪俸、升遷、獎勵、退休…都有周全的法規規範,所以只要「奉公守法」大概都可以全身而退,並頤養天年。一般違法濫權的官員,就是最會走法律漏洞,「知法犯法」是他們最鮮明的寫照;雖然公務員違法要受「公務人員懲戒法」處置,而這些老奸巨猾的官員,就有本事在十年年限下,躲躲藏藏,並仗勢著有官官相護的保護傘,就安然閃過了追溯期了,如此,受害者就是活該。

侯寬仁知法犯法、違法搜索、置人權於不顧,諸多不當作為,不知害了多少無辜的善良百姓。看來侯檢察官若一再的只憑他的直覺辦案,認定向善、向上、正面的修行團體有養小鬼,無證無據的用養小鬼內容來起訴,引起社會譁然,司馬昭之心,根本就是藉宗教掃黑行宗教整肅之實,公開在媒體讓「小鬼當家」,大肆污衊外,還藉司法手段,未掌握任何證據即濫權起訴,辦案草率,草菅人命,免不了要讓人質疑其專業背景及其身為司法人員之素養與資格了。或是玩角色扮演玩瘋了,自己當起了小鬼,欺上瞞下,小鬼當家,嚇死老百姓!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吳景欽從保障人權的角度來看太極門刑事究責案,對於法院認為該案已經超過10年的法律追訴期而不予嚴懲侯寬仁檢察官,吳景欽痛批,這種政府殘害人民的犯罪,是屬於國際犯罪,在文化公約裡是不能有時效制度的,而且應該盡可能地做出有利於被害人的追訴權時效的解釋。他呼籲司法者和立法者更加重視人權保障,並對現行的追訴權時效制度進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