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用國家機器霸凌百姓 台灣人權有跟上世界腳步嗎?

2021/09/16    文/席楫/顧問    

聯合國「國際民主日」(International Day of Democracy)甫過,每年9月15日國際社會都會舉辦活動,通過不同活動提高公眾對民主的認識。這是一個以促進和維護民主原則為宗旨的節日,其內涵「...雖然民主政體具有共同特徵,但沒有單一的民主模式,民主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民主是一種普遍的價值,建立在人們自由決定自己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體系,以及人們全面參與生活的各個方面。」由專家學者共同審視政府施政,台灣政府的民主表現如何?太極門是一個國際性公益文化團體,卻遭到台灣政府迫害信仰自由,太極門師徒將自身歷經的磨難化成大愛,持續在全球推動愛與和平理念。

按西方古典說法,古代希臘政治家克里斯提尼(Cleisthenes)是「民主之父」。他在家族支持和協助下,推翻了庇西特拉圖之子希庇阿斯對雅典的統治,成為雅典的管治者。公元前508年,他以民主選舉方式改革雅典的政治機構,奠下和建立民主的基石而為人所知。民主制度對當代國家組織內主權傳承、權責確立、更替、制衡產生示範作用,而不再需要依靠專權、豪奪獲取。

曾在台灣引起社會矚目的案件,基隆陳青旭先生欠1.8萬元罰單屋遭法拍,當時屋中還有一台新電腦、三台冷氣可供執行,據宜蘭分署連續發表兩次聲明澄清,其係於多次清查義務人有無存款、薪資的存在,並兩度扣押義務人存款無著,確認義務人無其他可供執行之財產,才依法拍賣義務人之不動產云云,這樣的說法看似已充分考量義務人履行之困境,但卻忽略該房產係義務人一家四口賴以生存的唯一居所,一旦拍定被迫搬遷,恐對人民的生存權、居住權損害過大,與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此正如法諺「不可用大砲打小鳥」所示,必須考慮「比例原則」,為執行公權力者理應念茲在茲的準則。人權律師蘇友辰認為「公權力者也要有溫度」。

25年來,國稅局持續的用國家機器欺凌一個崇尚愛與和平的武術修行團體,也用同樣手段不知霸凌了多少百姓,戒嚴時期不合現今民主,法治,人權,文明的惡法至今仍不修改,只道「惡法亦法」來坑殺百姓,例如罰鍰是論倍的罰,欠稅可以管收,可以限制出境,這都是嚴重的違憲執法。惡法亦法也就罷了,更有甚者,國稅局竟能沒有證據,不用調查就開單課稅了,天知道,百姓要告贏政府只有6%成功率,訴願要先繳一半稅金,怎麼弄百姓永遠是輸家。

前台大退休教授陳志龍認為「全世界假民主第一名就是台灣。」「以民為主、以法為規」才是民主法治,而台灣出現「以錢為本,以貪為規」,這是政府犯罪,守法的人民按照SOP走路,可是政府卻逆向開砂石車撞倒人民,掠奪人民生命財產,至今沒有被究責。台灣堪稱是民主法治國家,人權有跟上世界腳步嗎?台灣人能夠自由的經營工商,一般百姓也能自由進出國門,但是,一旦被懷疑有罪,即等同犯罪,一直到法官作出三審無罪的判決才還自由身,但往往十年、二十年、更有三十年的黃金歲月過去了;尤有甚者,人民只要被國稅局盯上了,就有逃漏稅的嫌疑,就會開出稅金加論倍的罰金的稅單給你,認罪、協商、繳稅就沒事了;不服氣就訴願、上行政法院,恐怕也是十年、二十年的青春歲月賠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