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 誘惑稅官濫開單

2021/09/07    文/劉映藍/會計主任

前財政部長張盛和任期內,推出許多政策,最有名的是強推證所稅,將台股逼入死胡同,造成證交稅連年短收五百億元,把國家愈弄愈窮,拼命變賣公有地填補財政黑洞,當時被專家學者譏為「敗家部長」;但是累積錯誤經驗後,開始設計了新的稅制,甚至自行打簽批准無法源的查稅獎金,鼓勵稅官們拼命的查稅,因百姓收入並沒有增加,卻要多繳稅;TRF風暴從2014年初爆發至今已六年受害金額近四兆,呼籲金融主管機關要追究到底,究竟為什麼會有如此鉅額的金融交易損失,而且大多數的受災戶是中小企業台商。

這一路走來財政的崩壞,張盛和怎可置身於事外?還說卸任了不用負責!國稅局曾去法院申請公益律師幫忙處理,於是由黃文皇擔任遺產管理人,他按照程序自費墊了3000塊錢公示送達、登報;然而當事人生病期間,財產1億5,000萬元被繼承人脫手,繼承人跑了,並全部都拋棄繼承。過了1年多,國稅局卻突然開給黃文皇律師1億1千多萬的稅單,並威嚇若不繳就送強制執行。當時黃文皇向時任的財政部次長張盛和陳情,張盛和卻回應:「我如果不罰你,你會和那些繼承人勾串。」黃律師非常沉痛表示,這個案子是國稅局申請,法院指定的,幫忙稅務機關解決問題還被反咬一口,財政部是什麼心態?國稅局把人民當賊?多年背負沉重壓力,讓黃文皇曾多次有輕生念頭。

反觀美國、日本、加拿大對於違法稅官都有懲處退場機制可以借鏡,稅務機關行使公權力需要被監督,侵犯人權時,必須停止錯誤的動作,並道歉、賠償和懲處。2013年美國稅務局對茶黨等近400個保守團體,故意刁難使其無法適用免稅,遭歐巴馬總統公開譴責並要求國稅局代理局長下台,司法部長霍德則表示,國稅局官員倘若對國會提供不實證詞,可能面臨刑事起訴。2017年10月美國司法部門要求國稅局道歉與賠償。2018年日本發起納稅者團結運動,國稅廳長在賤賣國有土地調查報告裡公開說謊、竄改調查報告內容,導致國稅廳長下台,副首相兼財務大臣也公開道歉,並減薪一年,共20人受到懲處。2018年加拿大稅務局因誣告人民逃漏稅,遭法院判賠人民170萬加幣(約新台幣3,900萬元),法官並指出稅務局調查員採用高壓手段,舉證失實,背離其崗位及職業操守,應受到嚴厲懲戒。2014年至2018年加拿大稅務局懲處約1千多位稅務人員,停職或解雇。

算算之前財政部長每年到底可領到多少個千萬元的查稅獎金,這是政府財政裡的許多「黑箱」之一;其實不只是財政部長,包括稅務署長,國稅局長,以至一般稅務官員,還有稅務專業法官、庭長、行政法院院長、法務部所屬一大批稅務相關的官員,甚至是社會上與稅務相關的各類從業人員等等,他們每年到底各領到多少查稅獎金,外人不得而知!但不論是多是少,追討人民的血汗錢,本意應該是為了建設國家社會,最後大把鈔票卻落到官員私人口袋,這種用公權力進行的「重分配」正當性何在?稅官為了獎金浮濫開單,是積習已久的官場「獎金分紅」文化,依官階大小,官位愈大分的愈多;官員為了既得的利益,當然要全力護航,利用獎金「合法」地去賄賂自己的部屬,努力去查稅濫開單,開單愈多獎金相對愈多,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