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災戶血淚斑斑  沒有法源的獎金是禍首

2021/07/20    文/葉汶/退休教師

財政部每年7月都會公布欠稅大戶名單,其中黃任中、黃若谷父子年年上榜。黃任中在93年間遭到管收期間病故,過世前戶頭裡只剩1萬元,仍心心念念他沒有欠稅,表示自己是合法避稅並無逃漏稅,之後雖證實證交所的交易執行手法在法理上全屬合法,法務部也在98年向黃任中及其遺族道歉,並承認管收追稅為不當之舉,但黃任中已因管收致死。

黃任中在生前第二次被管收時,拿出一張「40億本票」,要償還欠稅,行政執行署拒收!原因是本票已超過票據請求權3年期限等同0元。詭異的是「40億本票」,竟被台北國稅局認定其子繼承「40億的遺產」,核定遺產稅17億元。結果12年來被財政部公告為欠稅大戶,是要污名化當事人,還是誤導大眾獵巫的心態?

台灣雖於2009年施行國際人權兩公約國內法,錯誤的政策雖已退場,遺毒仍繼續殘害百姓,錯誤的稅單不撤回執行,法學專家認為是獎金作祟使然。行政執行署每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的案件,從90年的190萬到109年高達1431萬件,19年暴增7.53倍,其中獎金的數額,令人咋舌!

曾任促轉會研究員的曾建元教授說過,檢舉獎金制度,並沒有隨著白色恐怖、威權時期結束而消失,還存在國稅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裡。曾建元更踢爆一個驚人的事實,昔日檢舉匪諜獎金是充公財產的30%,但稅單的金額、被查扣財產數額,卻是由稅官自行認定。

自古人民最痛恨稅吏剝削,相當今日的稅務獎勵金、執行績效獎金,上述的稅災案例血淚斑斑,很多專家學者直指沒有法源的獎金是禍首。清朝雍正皇帝則以「耗羨歸公」來滿足貪官,以為獎金可以養廉,實際運作方知,反而使貪污更為加劇。古今中外皆然,歷史斑斑可考,沒有法源的獎金制度實為動搖國本之大害!當即刻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