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力成為迫害百姓的劊子手 人權盔甲不勘一擊

2020/10/17    文/葉云/自由業(桃園市)

網媒報導民間NGO團體,在2017印度大法官會議、2018荷蘭第三屆國際納稅人權利會議、丹麥的納稅人權利區域論壇會議中觀察,對於人權的尊重這部分,認為在台灣目前惡質的稅務文化中最為欠缺的。歐洲目前有30幾國推動所謂的cooperative compliance的稅務計劃,充分的透明與溝通是達成政府與人民雙贏的關鍵。對比台灣財稅機關高權壓迫,行政權獨大的現象,值得省思。

會議中美國Robert Goulder提到美國國稅局強調法律的實施必須從彰顯人性尊嚴出發,質疑犒賞檢舉人的「吹哨者制度」會引發公報私仇,產生人性衝突的道德風險。對照台灣財政部仍逐年編列1.3億元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行政執行署總獎金也有1.9億,在獎金的誘惑之下,稅官、執行官有獎無懲不受監督,肆無忌憚的濫開稅單、不當查稅、違法執行。此外,連同檢舉人都可以分紅,更因此產生不符事實的檢舉道德風險,利之所趨,讓公權力成為迫害賦稅人權的劊子手,台灣應立即廢除獎金制度。

筆者朋友因擴建廠房支出可退稅,國稅局卻雞蛋裡挑骨頭猛查帳,找出會計程序的小瑕疵,補稅加罰款6位數字,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金額打了6折。會計師安慰他這種情形很普遍,跟別人比起來,要補繳的稅額算很少了。朋友本想提出行政救濟,會計師以行政救濟耗時費錢、人民勝訴率低,勸他不如繳一繳。

綜觀今日台灣法稅環境的現實面,游院長的人權盔甲不堪一擊啊!號稱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三傑,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有一年100%判人民輸的法官、更扯的是光天化日之下林秋華法官在記者詢問對人民有利的證據為何不採,居然自曝因年紀大了,看了但忘了、至今這些明顯侵犯人民財產權的惡質恐龍法官沒有任何懲處與淘汰機制,故法官、檢察官、稅官、執行官等等應有懲處與淘汱機制,方能有堅強的人權盔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