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大砲打蚊子 警察濫權執法侵害人權

2020/09/20    文/梁欣瑀/公職退休(新竹市)

在FB看到「比特王」的PO文:「幫太極門舉牌抗議的志工被抓走 快來看看台灣怎麼了」,15小時內有一千多則留言回應,六百多人分享,相當熱門。到底是舉了什麼牌?抗議甚麼事?據新聞報導,海報內容文字是「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太極門案你到底領了多少獎金?10萬?100萬?1000萬?趕快吐出來!!!」看了相關連結的影片顯示,該舉牌志工是一位年近60的女性,手上除了海報之外並無他物,但卻有十幾位警察包圍著她,如此大動作,簡直是拿大砲打蚊子,讓人看了驚心動魄!

據了解,9月19日下午法稅改革聯盟志工自發性到新竹縣竹北市東興國中旁聲援平反太極門假案,並進行街頭法稅宣導。近60歲黃媽媽在街道上拿海報,竟然被新竹六家派出所大批員警抓走,6點半就被警察帶入警局做筆錄,警察說不清楚,一下子說毀謗,一下子說恐嚇罪,竟然要夜間訊問?還要連夜移送到地檢署,引發平反1219行動聯盟及法稅改革聯盟百人警局聲援。20日中天新聞報導,黃媽媽被以毀謗、恐嚇、違反個資法告訴,並限制住居。

話說,新竹執行署執行官李貴芬本是公眾人物,海報上職務和姓名幾個字,沒有電話、沒有住址怎麼叫個資?而且影片中還有一塊海報是執行署自己發的文件,上面揭發執行署還沒執行前就在分績效的證據,黃媽媽舉牌問你領了多少獎金,有事嗎?!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表示,海報內容屬於言論自由,李貴芬有沒有領獎金是可受公評事項,不構成毀謗或侮辱。新竹市議員田雅芳到場關切,這張海報上的文字都是公務員必須受公評的事情,警察就算是面對比較有身分的提告人,還是要秉公處理,這種罪名根本不要移送地檢署。難怪有報導質疑「台灣二度戒嚴了?警總再現?警察可以路上隨便強加罪名抓人?」

國家暴力一條鞭,從台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行政執行署總署、新竹分署、台北分署相關承辦人都可以分到獎金或績效,當然討不到公道!人民有冤無處訴,才會上街頭舉牌揭真相。關於這起行政執行署濫權執行、侵吞人民土地的事件,長年研究國家犯罪的陳志龍教授拿出許多相關公文為證,揭露行政執行署為了平分績效獎金,不惜違法執行本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長林慶宗甚至在幕後下指導棋,如何一步步強搶民產、收歸國有。陳志龍羅列十項明顯違法濫權之犯行,最重要的一點,「稅務債權」自始不存在!如今,人民用舉牌表達無言的訴求,還遭到警察的暴力偵查,明明依法該用函送的案子,卻由檢察官指示漏夜移送,這不是國家暴力,那甚麼才是國家暴力!?

民主法治國家,執行公權力必須嚴守法律,充滿算計的邪惡行為,完全剝奪法律給予人民的保障,徹底漠視法治、嚴重踐踏人權。香港桑普律師為此事發出不平之聲,還有前美國總統柯林頓的顧問及國際上的專家學者,全球都在聲援這案件,因為這是對人權的極端迫害。而台灣的總統仍然緘默不語,私毫無善意回應,讓人害怕這會讓濫權官員更有恃無恐,難道台灣真的要進入二度戒嚴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