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員濫權比病毒可怕

2020/04/16    文/程明/自由業(桃園市)

新冠肺炎為全球帶來災難,超過208萬人確診,死亡人口超過13萬848711。在病毒肆虐、人人自危的期間,做好居家隔離與自我管理甚為重要,然而「家」沒了如何自保?基隆一位陳先生祖傳三代的房屋在防疫期間慘遭法拍,只因為欠繳四張交通罰單一萬八!陳先生長期在外地打零工,在今年過年回家時,卻發現房屋已遭拍賣,必須限期搬出去,讓陳先生更傷心的是,行政執行署竟然自己找開鎖的跟警察,趁屋主不在時進屋子拍照,還說執行了三次拍賣,但過程屋主完全不知道,他問過里長也不知道,房子就已被法拍。屋主淚訴:感覺房子像被默默「合法地」偷走,一萬八被買走房子還附贈土地,這不冤嗎?

行政執行法第三條有規定,行政執行應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之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單親做小零工的屋主,身體還受傷尚未完全復原,三代賴以遮風避雨的房子,卻在2月疫情流行期間即遭法拍。由陳姓屋主的遭遇來看,執行有依照公平合理原則嗎?有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之維護嗎?依照憲法第 15 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憲法為所有法律的根基,所有的法律、行政命令均須符合憲法的規定,凡有牴觸應為無效!

善良的台灣百姓,遇到一心只為結案的行政執行署官員,罔顧保障人民生存財產權,在官員眼裡這只是一樁欠費1萬8千元的案子,對當事的百姓卻是一個家庭一輩子的居所,這居所價值250萬元,被法拍135萬元,這樣成比例嗎?這不是濫權,那什麼是濫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08年欠費欠稅共1104萬件,這當中又有多少冤枉無助、被濫權凌虐的「陳先生」,這不是比病毒還可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