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像公務員 公務員像法官 當然顧人怨

2020/02/26    文/吳佩芬/財務經理(桃園市)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公布民眾對司法滿意度的調查,滿意檢察官的民眾佔 52.7%,法官的滿意度由去年的22%增加為36%,滿意度都有提升,仍是不及格!小英總統這麼努力,辛苦推動司法改革及轉型正義之際,司法怎麼還是顧人怨?

前台大教授陳志龍曾經提過,他的德國老師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前副院長兼第二審判庭庭長郝思曼教授(Professor Dr. Hassemer)來台灣,看了台灣司法現況,告訴陳教授台灣的法官沒有獨立性格、唯唯諾諾,不像法官像公務員,反倒是我們的公務員霸氣十足,他也可以立法,要立法院尊重;他也可以做出行政門檻,要法官遵守。甚至出現「雖然經過司法已經獲得確定的判決,但是公務機關他卻不認」的現象。這樣的法官怎能獨立審判,服務人民?

臺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曾表示,現在的人權都只是官權,而真正的人權被貶低為民權,目前司法大瑕疵第一個就是官官相護。筆者非常認同這二位的見解,司法人員都是考試及格,但是卻發生同一事實,不同年度,卻有不同判決的冤案,明顯不合邏輯悖離事實,枉法裁判卻還是用「依法行政」的美名來損害人民的基本權利。尤其是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各行政機關送來的欠費欠稅案,108年度就有1104萬件,平均台灣人每2人就有1人欠政府的錢,您相信嗎?如此昧著良心、不論是非強徵人民財產,民調當然不及格。

曾被監察院調查有八大違法的檢察官侯寬仁,沒有被淘汰懲處,卻還升任廉政署副署長,如何能做其他檢察官表率!如何能讓人民信任司法,台灣的政府若是繼續讓法官像公務員、公務員像法官,當然顧人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