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官的傲慢與霸道 人權不見了

2019/06/09    文/陳依伶/經理(新竹市)

當威權凌駕了體制,傷害已在的不可控制的國度。以稅制為例,條列出在網路上出現頗為頻繁的威權影子。

訴願要先繳稅額一半的擔保,有一次郭正亮立委質詢前部長許虞哲時說,在美國只要60塊美元的訴訟權利,為何在台灣要先繳一半的稅額?許虞哲說沒有剝奪人民的訴願權,沒有繳一樣可以訴願,只是會被強制執行而已。能把強制執行說的像家常便飯,顯然跟一般人的邏輯不一樣。要講基本人權就不用課稅了,這是前部長許虞哲的另一名言。原來,在許部長眼中,課稅是可以不用考慮人權的。

九千多條解釋函令深深戕害人民的賦稅權益。雖比法律位階更低,然而,一到稅官手上卻看的比憲法還大。有的律師連聽都沒聽過,上網也查不到,只曾出現在財政部的例行公告。素有敗訴法院之稱的行政法院,人民勝訴率不到6%,硬要說沒有官官相護,恐怕解釋半天也沒有人相信。有一次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用幾分鐘時間宣判駁回人民告訴案件,記者詢問為何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林秋華法官自爆:「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也,有時候看了會,有時候會、會很快就忘掉。」法官敢公開說自己忘記有利人民證據,這不是枉法裁判,什麼才是枉法裁判。國稅局苗栗縣分局長陳合發在回應民眾的質疑時,竟然說出:「法院的不算數」的驚人之語。公然藐視司法之行徑,堪稱一絕。

在古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而今天,稅官要課多少稅,人民哪有置喙的餘地。生命財產都是人權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由稅官的傲慢與霸道,絲毫沒看到任何的反省與檢討。血淚的痕跡依舊鮮明,遺忘的速度會不會太快,由威權餘毒,看到政府不願面對歷史的真相與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