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樣的法官 人民訴願救濟比登天還難!

文/葉艾伶/退休教師(桃園市)

司法改革進行如火如荼的今日,網路新聞時而出現令人民關注的司法人,有釋憲達人之稱的錢建榮法官,他為洗刷行政法院為駁回法院的惡名,於是請調到桃園地院行政訴訟庭,審理人民不服國稅局的訴願案。林若亞案是當中之一,他最自豪的是,他在擔任行政訴訟庭法官期間審理的稅法案件,幾乎超過一半是判納稅義務人勝。然而國稅局一上訴到高等行政法院,就會變成國稅局勝,維持率是0。可見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判決嚴重倒向國稅局,人民94%的敗訴率,訴願救濟要成功比登天還難!

再看看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三位法官,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三位法官在審理延宕20年有稅法228支撐的太極門冤稅案,發生背離事實,無視人民有利證據情形,判國稅局贏,被控告枉法裁判。打開youtub鍵入“林秋華”,天啊!原來這位法官大人在記者會上記者問:為何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林秋華法官說:「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也,有時候看了會,有時候會、會很快就忘掉。」法官判案不依證據,還能當法官嗎?是否應依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做懲處呢?

同樣都在行政法院的法官,錢建榮法官的目標就是「是要洗刷行政法院只保護機關、不保護人民的惡名」,相較於中高行林秋華、劉錫賢、莊金昌三人,只會保護行政機關(國稅局)何者格局大?

台大柯格鐘教授指出,曾有大法官抱怨,申請釋憲案中很多都是稅務案件,大法官會議都快變成稅務法庭了。留法學者輔仁大學黃源浩教授認為,國稅局很多函令違法,並不是稅務法律違憲的問題。這麼多違憲的解釋函令,行政法院法官還矇著眼跟著國稅局走,尊重賦稅人權?為改革呼?為輸贏呼?在此呼籲小英總統應藉此案作為台灣法稅改革的依據,抽絲剝繭中去除司法毒瘤,讓好法官和財稅官員得到鼓勵,不適任法官﹑財稅官員迅速退場受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