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院判決梁、游喪失議員資格  兩人決定上訴

香港新科議員梁頌恆、游蕙禎15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判決,取消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該判決書提及,「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11月7日針對「基本法」第104條作出解釋,規定議員就職時必須真誠莊重的宣示,而且所有香港法庭都要落實依循辦理。

被褫奪議員資格的兩人昨天召開記者會,宣布將在16日前向法庭申請禁制令,阻止政府頒布他們的議席懸空,並決定即使上訴到終審法院也不放棄,預計上訴成本將高達兩千一百萬台幣。

游蕙禎表示人大釋法就是在向法院施壓,這個判決是意料之中,他們兩人是市民投票產生的議員,不應該被褫奪議席。泛民主派的「民主黨」和「公明黨」也表示,雖然尊重法院的判決,但香港法院本來就有能力處理宣示事件的爭紛,人大釋法是破壞香港法治的。

大陸內地的「環球時報」社評則表示,法院的判決大快人心,「正氣壓倒邪氣」,「香港的政治自由不能突破法律框訂的邊界」,並指出沒有一個國家和地區, 會允許公職人員, 褻瀆法律規制的宣誓就職儀式, 也不會允許公職人員在正式場合與憲法公然唱反調的。【記者 林曉明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