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氣候變化協定 11月4日正式生效

去年12月12日,在法國巴黎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1次締約方大會上,各國一致通過了具有里程碑式非凡意義的《巴黎協定》,承諾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2℃以下,同時向1.5℃的溫控目標進一步努力,由此為國際社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挑戰規劃了路線圖。11月4日,《巴黎協定》正式生效。聯合國紐約總部當天舉行特別活動,與來自全球各地的NGO代表共同慶祝這一歷史性的時刻。

潘基文秘書長4日在慶祝《巴黎氣候變化協定》正式生效的NGO會議上發表致辭指出,這是一個令人鼓舞的歷史性的時刻,以慶祝、反思和感謝。他特別向代表全球成百上千萬民眾的NGO在推動《巴黎協定》的達成和生效的過程中所展現出的遠見卓識、勇氣、不懈努力和領導力表示讚賞。 

潘基文說,「你們展示了氣候挑戰的利害關係,調動了數億民眾支持並參與這一事業。我們現在仍然需要和時間賽跑,加快向低排放和具有氣候適應力的未來的轉型。所以我要在此向大家發出呼籲:請繼續展開鬥爭;對你們的政府進行問責;為採取切實行動而施加壓力。同時,我希望聽到你們的意見、所開展的活動以及其他為實現《巴黎協定》目標所做貢獻的努力。請分享你們對未來的關切和願景。請告訴我,你們認為對聯合國和全球社會而言,未來前進之路上最重要的優先事項是什麼……」

聯合國秘書長2030年可持續發展和氣候變化議程特別顧問納巴羅(David Nabarro)主持了當天的慶祝活動。他在開幕歡迎辭中指出,今年10月5日,在歐盟宣佈批准《巴黎協定》後,達到了“55個締約國加入協定,且涵蓋全球55%以上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生效條件。事實上,在過去幾天中,丹麥、印尼、韓國、沙特、南非、加彭、聖多美等幾個國家分別宣佈批准《巴黎協定》。截至目前,在197個協定締約方中已有97個批准加入《巴黎協定》,其溫室氣體排放量占全球總量的69.21%。另有近十個國家將在年底前向聯合國交存批准文書。【新聞來源聯合國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