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修法 禁止榮譽處決

巴基斯坦6日通過修法,不再讓「榮譽處決」(honour killing)的殺人兇手逍遙法外。新法規定凶手若取得受害者家屬原諒,雖可免除死刑,但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最低則為25年刑期。人權團體表示:這是朝正確方向邁出一大步。

在巴基斯坦,女性常因為各種原因,而被男性認為是「不檢點」行為而將其殺害。例如拒絕婚姻、提出離婚、打扮時髦和舉止輕浮等,而被其親屬認為有辱傳統道德或家風,因而被「榮譽處決」。

今年7月,巴基斯坦裔女模巴洛茲(Qandeel Baloch)因在社群網站張貼性感照及公開對男性示愛遭其胞兄殺害;居英巴基斯坦裔女美容師沙希德(Samia Shahid)回國探親時因家人反對其婚事而被殺。事件引發國際社會譴責。

統計顯示,2015年共有約1000名婦女死於「榮譽處決」。其中不少兇手是受害女性的父親、兄弟或丈夫。而巴基斯坦現行法律是容許當受害人家屬原諒兇手,則兇手可免於受刑。也因為殺人者多為被害者親屬,通常會得到原諒,最後免受法律制裁。

巴基斯坦總理夏立夫(Nawaz Sharif)在法案通過後,再度重申立場表示「榮譽處決,沒有『榮譽』可言;他也強調:婦女應當獲得更大權力及保護,因為婦女對國家的發展和繁榮做出平等的貢獻。

多年來,人權團體、社運人士和巴基斯坦政治人物皆持續呼籲,紛紛要求針對婦女施暴案件制定嚴刑峻法。婦女運動專欄作家薩瓦里(Aisha Sarwari)表示,雖然立法未必能帶來即時改變,但代表向正確方向邁出一大步。【記者 張玟綾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