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民投資台股基金鬆綁 預計12月上路

為活絡國內資金動能,行政院會1日通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的「金融挺實體經濟--三力四挺政策」,將開放大陸地區投資人及在台陸企投資基金及外幣債券,預計12月實施。

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表示,此次開放還需配合修正「大陸地區投資人來台從事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並報行政院核定,希望最快3個月內可上路。

開放大陸投資人投資台股基金及ETF在資格與額度控管上,分為四個部分。第一、在台取得居留證、尚未取得身分證的陸配及在台陸企,投資新台幣計價的純台股基金及ETF,可直接向銷售機構購買,不用透過保管銀行,且不受現行QDII(合格境內投資機構)5億美元的額度限制。據統計,截至去年底,共有117家大陸企業來台投資。

第二、未取得居留證的大陸投資人,仍要委託保管銀行投資新台幣計價的純台股基金及ETF,每人投資上限為100萬美元,額度也要計入5億美元的QDII內,截至8月底,QDII額度已達2.07億美元。

第三、外幣計價投資台股30%以上的基金,在QDII以外另給5億美元額度;第四、以外幣計價投資台股不到3成的基金,則無額度控管。【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