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衰  首購族賣屋賺不到10萬補稅216萬

台灣稅災有多嚴重?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04年台灣全年度新增欠稅、欠費案件超過653萬件,等於全台戶數七成以上都有欠稅欠費問題,比前一年增加37%,欠稅欠費總金額高達296億元。如果其中存有冤錯稅單,人民申請行政救濟成功勝訴率又是微乎其微。對此,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副教授黃士洲曾分析,德國稅務官司勝訴率是20%~40%,而台灣公告的勝訴率他坦言應該只有3%而已。

由於台灣稅務員法律訓練不足,加上行政救濟失靈,當人民收到烏龍稅單,將陷於痛苦深淵,生命財產難保。奢侈稅稅災戶李泳賢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李泳賢於民國100年8月首次買入房屋自住購屋成本660萬,因經濟不好無法負擔龐大貸款,在101年4月售出成交價680萬,只因沒有將戶籍遷入新屋,竟被認定漏報奢侈稅,打行政訴訟、訴願都敗訴,最後連補帶罰揹上216萬稅金,稅務官員拘泥法條限縮解釋,以「遷戶口」來認定(然而實務上多少人只是遷戶口,卻未必真的有居住事實),不理睬他有居住的事實,硬要李泳賢背負不合理的百萬稅單,稅務官員的顢頇可見一般。

李泳賢細數沒有主動申報奢侈稅,是因為他以為有居住的事實,就不用申報奢侈稅。未將戶口遷入新房子,誤踩奢侈稅地雷,是因李泳賢是獨子,為了不讓居住老家的年邁父母傷心,以為他不要父母,所以才沒遷戶口,但是他確實有居住的事實(有附水電費用證明),何況稅法多如牛毛,連代辦過戶的代書都不懂有這條規定,無辜的人民就被認定是小偷要被懲罰,政府應該要幫助人民解決問題才是!但是李泳賢的案例可以看出,稅務機關只在乎稅金,不管人民生活。

李泳賢強調,這是我生平第一次購屋,一點也沒有炒作的意圖,只因為沒有錢受不了貸款壓力,才會賣屋,賣屋所得還要扣除房屋稅、 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根本所剩不到十萬元,卻揹上216萬的稅單,因為無力償還,只好每個月薪資帳戶被扣2.2萬元,分期償還,等於被扒了好幾層皮,試問一個大學畢業的青年一個月只不過領22K,這筆稅金對只是一般勞工的他來說,何其沉重?

李泳賢沉痛表示,每當電視看到政府推行政策時,都會讓他再次想起這些財政官員的嘴臉,推奢侈稅當時財政部長張盛和說,不會錯殺無辜,不是投資炒作的一般老百姓不用怕,但結果死的卻是他這種不懂法令的弱勢小民。現在奢侈稅已經結束,但是這張烏龍稅單卻還繼續折磨他,李泳賢呼籲稅務官員檢討不合理制度,要讓無辜受害者有平冤的機會,撤銷不合理的稅單,還給人民安定的生活。【記者 洪大成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