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ICERD報告首次國際審查 展現人權保障決心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22)日出席「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開幕式時指出,台灣除了已將6部國際人權公約具國內法效力外,更設立了監察院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加強人權監督機制。行政院也成立了「人權及轉型正義處」,負責推動人權保障和轉型正義工作,並公布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

陳建仁指出,自2009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以來,台灣已成功推動5部核心人權公約成為國內法。ICERD是台灣在1971年退出聯合國前唯一完成簽署、批准與存放手續的公約。今(2024)年2月,行政院進一步將「保護所有人強迫失蹤國際公約」送交立法院審議,另外兩部公約的國內法化作業也正在進行中。

本次審查會議的Manfred Nowak主席、Rosslyn Noonan教授、聯合國前任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委員Keiko Ko教授和現任原住民族權利專家機制委員Sheryl Lightfoot教授遠道而來,陳建仁強調,其審查結果提出的結論性意見和建議,將成為推動台灣人權工作前進的重要動力,呼籲各部門持續落實人權精神,將其融入政策、法律和全國人民的日常生活中。

陳建仁表示,此次國際審查是台灣人權工作的重要里程碑,儘管台灣非聯合國會員國,但透過自主承諾和實際行動,建立獨特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機制,定期提交報告並接受國際審查委員來台審查,持續提升人權保障標準,彰顯積極參與國際人權事務的決心。【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