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國會通過同婚法 為東正教國家首例

希臘15日通過同性婚姻法案,成為第16個承認同性婚姻的歐盟國家,也是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東正教國家。法案同時保障了同性伴侶的子女撫養權,但排除男同性伴侶透過代理孕母生育的權利。這項改革獲得希臘LGBTQ+社群的支持,但東正教會則公開譴責這項法案。

希臘人口中有超過8成東正教徒,而東正教會的立場是,根據教義,婚姻只能是一男一女,連同婚都反對,更別提接受讓同婚夫妻育兒,以及得到監護權。希臘國會在2月15日以176票贊成,76票反對,2票出席(棄權)投票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成為全球第一個讓同婚合法化的東正教國家。

希臘社會核心仍著重在家庭價值觀與組成,民調顯示希臘社會在同性婚姻議題上的意見極為分化,支持者以些微差異勝過反對派,62%受訪者雖支持同性婚姻,但69%也反對將代理孕母權延伸適用至男同性戀伴侶上。

法案通過後,希臘東正教會強烈反對同性婚姻破壞國家的社會凝聚力,宣告了無助的兒童將在混亂的環境中成長,而希臘的LGBTQ+社群則認為這項法案走得仍不夠遠,抨擊對代理孕母的限制,也批評法案缺乏對跨性別者的保護。【記者 胡雯婷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