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發布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 涵蓋5大領域

為確保國家安全與產業競爭優勢,行政院國科會於今(5)日公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目及其主管機關,其中第一波清單以具主導優勢與保護急迫性之技術為主,涵蓋國防科技、太空、農業、半導體、資通安全等5大領域共計22項技術;未來國科會及各相關部會將配合技術發展的變動,持續廣納意見,預計將於3個月後滾動檢討。

國科會表示,發布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旨在確保國家安全與產業競爭優勢,針對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加強保護,避免非法外流至國外造成國家與產業利益受侵害。為認定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項目,國科會設置審議會,聘(派)產官學研專家擔任審議委員共同審議。112年4月28日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認定辦法生效後,國科會旋即邀集各界審慎研議,與各部會辦理協商及共識會議;另藉座談會與專家諮詢等方式,統整各界意見,以凝聚各界共識並完善技術清單。

國科會說明,此次公告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目清單,涵蓋國防科技、太空、農業、半導體、資通安全等技術領域,內容如下:一、國防科技、太空領域:主要基於國家安全考量且政府已投入大量資源,其技術發展已具自主性,且涉及國際公約之規範,如瓦聖納協定等;二、農業領域:則考量涉及糧食安全及民生經濟,且為我國出口外銷主力之一,具備產業競爭力與領導型技術之優勢;三、半導體領域:我國半導體產業為全球市占率第一,高度連動相關產業鏈發展,對我國經濟發展與產業競爭力具有高度影響性;四、資通安全領域:資通安全領域為國家安全及數位科技之核心,並涉及我國關鍵基礎設施之防護,我國產業已具技術能量,故將資安領域之相關技術納入保護範疇。

國科會指出,本次審議會依循國安法之法定程序完成認定,技術清單已由行政院公告,並送立法院備查。國科會及各相關部會後續將配合技術發展的變動,持續廣納意見滾動檢討,以保護我國重要的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如有技術之營業秘密不法外流,依法由檢調單位偵辦。為辦理相關司法案件,司法院已於民國112年2月15日修正通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4月26日修正公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