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婦女受暴日-【終止暴力 守護人權 國家有責】論壇(上)

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全球各地以不同的形式響應,譴責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倡議重視婦女權益。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民間團體11月25日特別舉辦「終止暴力 守護人權 國家有責」線上論壇,多位學者專家以2020年919竹北黃姓志工媽媽事件為例,指出婦女遭受國家暴力侵害的事實。論壇中播出兩段影片,其中從事童裝零售業的董小姐只是想向國家尋求太極門1219案件的真相,不料卻在2012年遭遇了一場終生難忘的國家暴力噩夢。國內外學者專家指出,太極門稅案持續太久,是非常嚴重的議題,希望台灣以最好的方式平反,國家的職責是想辦法消除暴力,允許不當稅制殘害人民是國家暴力行為,並呼籲人民要站起來做自己的主人。

解決太極門案  落實人權保障

 《寒冬》雜誌總編輯馬西莫·英特羅維吉(Massimo Introvigne)分享1931年布萊克本(Blackburn)案,美國法庭至今仍在引用此案判決的原則,確定這些原則對於保護宗教或信仰自由至關重要。他指出,這些原則也適用於太極門案,檢察官、法官和稅務官員不能評價靈性教義的真實性或品質,在民主社會中,公民應有權自由加入他們喜歡的精神運動,如果他們向這些團體捐款,這些捐款應該被視為免稅的贈與。九十多年前,加州的法庭就理解這點,英特羅維吉認為,台灣當局也應在太極門案中做同樣的事。

歐洲信仰自由協會主席亞歷山德羅・阿米卡雷利(Alessandro Amicarelli)表示,他曾來台訪問,見證台灣社會的多元,但太極門稅案持續太久、太多年,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議題。他指出,太極門(敬師禮)本應屬免稅性質,希望台灣可以解決太極門案,並期待此案能夠以最好的方式結案,撤銷所有稅收指控(強制執行),81年度的税案也應撤銷,這種稅單不應繼續存在,台灣才可以達到尊重人權和基本自由人權的標準。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暨前法官林燦都表示,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的平等與自由,然而政府的努力還是不夠,社會對婦女或人民團體的不平等侵害比比皆是。例如,新竹黃姓志工媽媽為表達個人意見在路邊舉牌,就遭到違法逮捕;檢察官違法偵查,沒有證據就違法羈押太極門掌門人夫婦,完全罔顧人民的自由與人權。此外,政府不僅對太極門進行司法迫害,在稅法方面更是不公不義,曲解太極門弟子贈與師父的敬師禮是補習班的營業所得而逕予課稅。更不合理的是,太極門經過司法證明無罪、無欠稅,國稅局卻仍主張還有(民國)81年度的稅單須要繳稅。太極門案件經過27年的抗爭,仍無法獲得公正地對待與解決。林燦都呼籲,在「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這個特別的日子,國家應該落實依法行政及依法課稅,讓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受到保障。

人民作主 終止國家暴力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以919竹北事件為例指出,他沒有聽過誹謗罪竟可以現行犯逮捕,堪稱刑事司法的首例,現在不是白色恐怖時代,這樣的事發生在民主自由國家何其諷刺!而當初違法的警察、主任行政執行官等,竟無人被追究責任,還升官發財,至今黃姓志工媽媽還活在創傷症候群(後來都用急性壓力症候群)的陰影,在黑暗裡哭泣。吳景欽表示,國家成為暴力製造者,是最可惡的,國家的職責是應想辦法消除暴力,這是他在終止婦女受暴日的日子裡最沈痛、最重要的呼籲!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Osnabrück University)駐台教授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連福隆表示,最先進的法律,是可以從源頭預防,避免悲劇發生,台灣要真正實踐司法改革、兩公約,要有預防性的司法;然而台灣嚴重缺乏預防性立法,甚至更嚴重允許國家暴力,例如,訴願要先繳1/3,人民訴願權完全沒有受到尊重,而國家讓財政部、行政執行署任意沒收人民財產,竟然可以無所不用其極!2020年行政執行署主任行政執行官李貴芬無視民眾的冤情,違法拍賣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即為一例。他指出,像陳青旭案、太極門案,都是國家犯罪、國家暴力、國家不利人民的證據,他認為守護力量來自人民,呼籲天下婦女、人民要站起來做自己的主人。

曾處理家庭暴力案件的黃靖珣律師指出,當政府執行公權力時,應受到法律約束,以保障人民免受非法侵害。以警察盤查為例,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規定,只在有犯罪之虞時,警察才能要求民眾出示身分證件確認身分。然而,新竹黃姓志工,僅僅站在路邊舉牌,卻遭到盤查,甚至沒有任何違法行為,卻被以現行犯逮捕;另一名楊姓志工,警方沒有搜索票,卻違法搜索他的袋子;此外,警方還發布新聞稿扭曲偵查中尚未釐清的事實,未審先判,並加入官方主觀評論。黃靖珣強調,政府執法應該「以民為本,以法為規」,避免只針對弱勢者選擇性辦案。民眾則要發揮「不平則鳴」的公民責任,以促進台灣的民主和自由。

【記者蔣台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