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高院逆轉判慰安婦勝訴 日本政府應賠每人2億韓元

南韓高等法院23日就李容洙等21名慰安婦受害者及已故受害者家對日本政府要求損害賠償的案子判處原告勝訴,日本政府應賠償每人2億韓元(約15萬3000美元),逆轉一審結果。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021年4月就此案認定日本享有不受南韓法院管轄的國家主權豁免權,駁回告訴;但首爾高等法院23日駁回一審判決,表示根據習慣國際法,應認定南韓法院對日本政府具有裁判權,而法院認定原告確實受到被告的違法行為影響,被告應支付合理撫慰金。

法院指出,這些受害者當時連最基本的自由都受限,每天被迫與數十名日本軍人發生性行為,受到嚴重傷害,並面臨懷孕、死亡風險,戰後也難以恢復正常生活;法院認定被告(日本政府)行為違反南韓民法,應該賠償受害者所要求的每人2億韓元以上撫慰金。

李容洙等被害者2016年針對日本政府提告,2021年4月一審敗訴,與同年1月法院就其他12人針對日本政府提告勝訴形成對比,李容洙等15人不服判決,再次提起上訴。

李容洙在宣判後召開記者會,要求日方向此案原告真心謝罪,並依法院判決做出法律賠償。她也強調,韓、日作為鄰國,雙邊年輕人應多往來交流,好好教育、學習關於慰安婦的歷史。【記者 江臻妍整理報導】